2、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共同推动。市文明委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商会及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创建活动。企业党组织和工会是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要团结和带领员工积极参与活动。
3、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加强宣传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企业的培训基地、宣传阵地、文化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报纸、广播、电视要组织一定规模的舆论宣传,通过专题、专栏等形式,及时报道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要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发现、培育和树立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带动一片,增强工作的吸引力、感召力和说服力。
4、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文明委的工作意见,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与评比“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活动结合起来,与工会、共青团、妇联、商会对企业的评比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活动的实效性。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镇、街道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及时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抓好示范点的建设,从经营稳定、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企业抓起,边实践边总结完善,取得初步经验和具体实效后,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延伸拓展,扩大覆盖面,推动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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