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方法
1、教研室是教学检查的基本单位,可以通过教师自检、互检和教研室主任检查的方式进行。各系(部)应全面组织教学检查的自检工作,掌握本系(部)各教研室自检情况,并进行较深入的抽查,汇总本系(部)教学情况。学校组织教学检查组到各系(部)进行检查。
2、常规检查是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必要内容。根据各学期的教学工作重点,期中教学检查可规定重点检查内容。
3、检查期间,各系(部)、教研室应填写必要的教学情况分析表格,检查结束后各系(部)应提交必要的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4、各系(部)的期中检查材料及总结、分析、报告(除系(部)留存一份外)应按规定时间交到教务处备查。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档案可为学校工作及明准确地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数据。档案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规范化管理的程度。各级教学部门要加强教学档案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一、管理体制
1、教学档案分为校、系、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部)为二级管理,教研室与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2、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各级管理应配备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系(部)可由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兼管,教研室与实验室由主任或副主任兼管。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资料,并按期向学校档案室移交档案。
二、档案工作
1、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
2、归档范围教务处: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综合性教学文件材料:本部门产生与制度的各种教学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和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3)教学材料等方面的材料:教学计划、方案、教学大纲、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部)各专业教村(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账、卡、清单,教材建设材料,各系(部)课程的试题库、试卷库等。
(4)学籍管理方面的: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5)教学过程监控材料:教学信息反馈材料及分析、总结材料、教学检查资料、教学座谈会记录、教学纪律、教学调度方面的材料等。
(6)教育研究方面的材料:有关教学质量、教学改革的研讨、经验、计划、总结调查表等材料。教育科研课题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等有关材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7)实践教学方面的材料:实验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包括基础训练、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训练、毕业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校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评估及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8)教学设备管理及维修方面的材料:设备购置计划、批复、合同、论证材料;设备账目、清单、卡片、报废计划、账目、清单、大型精密仪器及大中小型计算机档案,设备维修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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