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行万里路、进万家门、听万民声、访万民意”活动,各县行程不少于1000公里,走访人次不少于1000人次。市处行程不少于5000公里,走访人次不少于500人。
4、积极参加电台举办“阳光热线”投诉活动。
5、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一岗双责,爱心双助”活动。大力宣传和塑造新的时代精神,宣传行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讲正气、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6、在市区范围内组织两次以上“阳光活动”,在每个县开展一次“阳光活动”。执行六项制度在路政执法工作中全面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河北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管理办法》、省交通厅颁发的“八不准、三注意”,并将上述制度全部上墙,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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