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组织实施(3月中旬-10月底)。主要任务是结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阶段各个环节,认真查找各科室、所及其工作人员在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1、认真查找问题(3月中旬―4月中旬)。要严格对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机关效能年”活动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岗位责任制,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影响机关效能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2、制定整改措施(4月下旬―5月底)。召开党组会、科级干部会、监督员座谈会,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找准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3、建立长效机制(6月―9月)。结合整改措施的落实,在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建立机关工作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机关工作制度,保证机关工作高效运行;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提高干部素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将机关效能建设引向深入。
4、做好情况总结(10月)。各科室、所及其工作人员要加强各项工作的总结,10月中旬报局办公室。
第三阶段:验收考评(11月―12月)。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经验,组织考核考评。考评分平时考评和综合考评两步进行。局“机关效能年”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各科室、所及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另外,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年底进行集中考核。
四、工作要求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科室及司法所的每位工作人员。要扎实推进这项活动的开展,需要全局干部共同努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真抓实干,扎实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局机关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机关各科室、所要充分利用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统筹安排和精心组织“机关效能年”活动。要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狠抓阶段性成果。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2、加强督促检查。局“机关效能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科室、所开展效能年活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实行不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各科室、所进行改进和落实。以促进全局“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具体考核办法
1、3月份由各科室按照全年工作重点以及常规工作任务,制定出本科室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到岗、责任到人。
2、机关效能工作考核分为100分,共同性工作40分,个性工作60分,每个科室每个个人根据岗位不同、职责分工不同,个性工作具体到每个个人均为60分。共性工作40分以文字形式表现;各科室全年个性工作60分以文字形式表现;每个岗位每个个人的个性工作60分以各科室为单位以表格形式表现。
3、考核由局效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效能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每个季度按照个人的工作任务进行督察督办,半年进行初评,年终进行总评。
4、对科室和科长的考核由局机关效能工作领导小组和效能工作办公室负责,根据科室的工作完成情况,科长负责的具体工作完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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