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行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按照规范行为、减少环节、转变作风、方便基层、提高效率的原则,清理废止的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凡国务院、省、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将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到11项,精简幅度54%。在保留事项中,实行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和规范收费制三项制度,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手续齐全的,做到随到随办;较复杂的事项不超过5个工作日。并将审批范围、管理权限、申报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增强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3、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压缩会议和文件数量,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林业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以“内强素质,外树形像,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准则,加强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开展作风整顿、执法培训和业务考核,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杜绝“三乱”现象发生。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的规定,对所有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审批大厅统一办理。推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有问必答、有函必复、有灾必救、有报必到、有访必接、有求必应,提高林业行政效能。
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里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列入议事日程,对照创建标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创建目标和措施,把任务目标逐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责任人,明确任务,层层负责。
5、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创建过程中,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卓有成效。一是实行领导逐级责任制。把创建活动的标准和任务目标层层落实到每位领导干部身上,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各个肩上有担子。二是定期汇报制度。各站、科认真总结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提出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汇报创建活动情况,由领导小组根据汇报情况,进一步制订有效措施,做到有的放矢。三是检查评比制度。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进行检查评比,通过评比来促进“比、学、赶、超”。把全局职工的思想真正统一到创建活动上来,切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开放创新、敢闯敢干、争创一流的新思想、新风貌,以昂扬斗志和拼搏进取精神状态,努力创建基层满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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