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月至*月底)。
1.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措施、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开展“堵源头、反侵权”专项整治工作。
2.要利用企业年检契机,对印制企业中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进行一次全面摸底。
3.认真、规范地建立辖区印制企业经济户口,做到“四清”(即一是底数清;二是企业制度清;三是企业经营行为清;四是企业证照情况清)。
4.改变商标监管方式,监管的重心由过去的主体资格审批转变到经营行为监管上来。结合“经济户口”管理,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印制、买卖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监督印制企业严格遵守商标印制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违法印制商标的行为。同时在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要对商标印制环节追根溯源,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的窝点。
5.采用“六查一教”,督促印制企业建立管理制度。
六查,即一查主体资格、二查台帐登记制度、三查印制审查制度、四查档案备案制度、五查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六查出入库及废次品销毁制度。一教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根据“六查一教”对各类印制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印制企业在承接印制业务时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
(1)承印验证制度。具体包括:
A、验证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经营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B、验证《商标注册证》或者由注册所在地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C、验证所要印制的商标样稿要与《商标注册证》上注册商标图样相同;
D、印制未注册商标的,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不得标注“注册商标”字样和注册商标标记;
E、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被许可人需要印制商标的,还应当出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商标注册人单独授权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除出示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外,还应当出示授权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中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商标的内容除外)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商标印制应当标明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和地址;
(2)承印登记制度。商标印刷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当将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商标的情况登记造册,按要求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表中的商标图案应当由其印制单位加骑缝章,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当附后。
(3)保管制度、交付制度和残次品销毁制度。商标标识出库时,应当清点数量,登记台帐。应当将商标标识的成品、半成品和印版、纸型、底片等全部交付商标委托人,不得擅自留存。
(4)档案制度。商标标识印制完毕后,商标印制企业应当提取标识样品,连同《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复印件、商标标识出入库台帐等一并造册存档,以备查验,存查期限为2年。
6.对违法行为的处理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