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作“党员先锋岗座牌”。“党员先锋岗座牌”式样为红底,正面印有党徽、党员先锋岗、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主管工作或具体业务等内容,并贴有照片,背面根据党员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印上岗位职责、服务承诺等。“党员先锋岗座牌”统一摆放在党员办公桌的显眼位置,正面向外。
(三)设置“党员先锋岗公开栏”。把党员的照片、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主管工作或具体业务以及工作职责、岗位要求等内容,集中在单位政务公开栏上向群众公开。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和监督整个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事务。
2、拟定实施方案。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拟定切实可行的“党员先锋岗”实施方案。
3、搞好宣传发动。根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广大党员的具体表现,对照“党员先锋岗”标准,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回头看”,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一次专题讨论,让广大党员明白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是巩固提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重要实践。从而提高认识,掌握标准,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参与。
(二)设岗定责阶段(8月21日―8月30日)
1、设定“党员先锋岗”岗位。根据我局实际,在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中设置“党员先锋岗”10个。
2、明确“党员先锋岗”职责。按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和开展“党员先锋岗”的标准,结合我局专业统计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和岗位职责,“党员先锋岗”的具体职责为所评定党员从事的专业统计岗位职责;行为规范为统计职业道德规范,即“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证透明,服务社会”;岗位目标要求是完成党员承担的年度统计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做到统计数据有原始记录,并按规定设置统计台帐,确保“数出有据,真实可信”,每年度至少完成4篇统计分析或调研报告,统计分析和调研报告要有一定的深度,至少有1篇在《**信息》、《**发展研究》、《**》、《**工作》、《**统计》、《中国统计》或《中国信息报》等刊物上发表,党员本人所从事专业统计业务工作在市统计局年度专业考核中获三等奖以上;具体的行为准则是除严格遵守中共**县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七不准》、《**县统计局专业统计岗位职责》(*统字[2005]11号)和《**县统计局工作规章制度》(*统字[2005]11号)外,对前来办事、查询统计资料或反映问题的部门人员或群众,要做到“有笑脸相迎、有凳子请坐、有热茶暖心、有诚心服务,让来人满意”;服务承诺是提供统计数据及时、准确。
3、建立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查询统计资料或反映问题的部门人员或群众,谁首先接待的,要按照职责权限进行答复和处理,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要告知去向。对推诿拖拉,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相关要求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组织实施阶段(从2005年9月1日起)
1、将开展“党员先锋岗”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从9月1日起在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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