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娄星办发[200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我乡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重在“规范、提高、深化、持久、落实”上下工夫,大力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全乡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间
(一)范围
政务公开范围包括乡政府的政务公开和各站所的政务公开。
(二)内容
对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事项要求具备“六个要素”,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
1.乡政府公开的内容。
(1)党政领导职务、职责权限。
(2)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完成情况。
(3)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4)年度财政预算和财政收支情况。
(5)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
(6)乡直属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7)债权债务及支付转移情况。
(8)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9)向农民集资的项目、依据、标准、结果及使用情况。
(10)年度乡政府向社会承诺的大事、要事、实事完成情况。
(11)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
(12)其他临时性重大事项情况。
2.与村务公开相对应的公开内容。
(1)乡村税费的收缴、使用情况。
(2)各村由乡代管资金的收支情况。
(3)计划生育情况。
(4)征用土地情况及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
(5)各村宅基地审批情况。
(6)水电费价格及收缴情况。
(7)扶贫救灾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
(8)干部任免、招聘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9)乡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办理情况。
(10)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情况。
3.各站所公开的内容。
(1)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度、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
(2)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
(3)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的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4.乡政府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内容。
(1)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
(2)机关内部的财务收支情况。
(3)招待费、差旅费的开支使用情况。
(4)干部交流、考核、奖惩情况。
(5)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形式
我乡政务公开形式的总体要求是:群众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便于群众周知、办事和监督。公开形式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要以简洁明了、方便群众、讲求实效为原则,选择贴近群众、方便监督的形式进行公开。主要应采取以下几种形式:1、通过文件、办事手册、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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