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去年底,市政府办在《三明要讯》上刊发了“尤溪八字桥佛手瓜专业合作社服务‘三农’的做法与经验”一文。春节前,刘德章副省长将《农民合作启示录-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调查》复印给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分管农业的领导,通过认真阅读,启发很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是农民群众在农村经营体制和组织制度方面的创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助于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按统一标准进行生产,按统一要求组织销售,按统一意愿对外谈判,增强农民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利益表达能力,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水平;有助于提高同一类农产品的生产和营销规模,使其做强、做大,形成支柱产业和区域特色优势,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有助于降低龙头企业与众多农户联接的管理和交易成本,维护农民利益,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规模,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助于培养人才,推广普及农业新技术,提高农业的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性,把引导、扶持其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放在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出成效。
要认真总结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功经验,积极推广尤溪八字桥佛手瓜专业合作社以及浙江等地的经验和做法。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和“重引导、少干预、多服务”原则,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种养大户、农业技术人员、乡镇干部等牵头创办各种形式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多层次、多领域放手发展多种形式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一批高效优质农业生产基地建设。要发挥供销社资产、技术、销售渠道和与农民贴近的优势,使供销社成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中坚力量。要加大扶持力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促其成长壮大,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有效化解农民进入市场风险,增强农村经济活力,促进我市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本文为3月1日副市长在全市春季农业生产暨亚行二期贷款项目、农林专场招商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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