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临川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和《临川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暨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企业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创建文明企业、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争做文明职工等内容,加强宣传,明确责任,突出重点,严格督查,狠抓落实,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健全保证体系,努力争创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所有建筑工地达到创建标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深化质量通病治理,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加强成本控制和管理,努力增加经济效益,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深入开展“和谐、诚信、创新、卓越”的临川精神教育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健康文明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文化修养,努力营造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浓厚氛围。
三、创建标准
(一)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77-2003),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配备、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设备与设施管理等5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从公司到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有机结合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运行方式的高度统一。(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0),健全企业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深化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建造让人民满意、让政府放心的民心工程,努力打造精品工程。(三)加强建筑工地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临川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施工,并加强日常的监督和管理,施工现场达到环保、美观、安全的标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合格率达到100%,积极争创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促进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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