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以完善产权交易规则为重点,构建现代产权制度。结合我市前一阶段企业改制的实际,要围绕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目标,进一步优化企业的股权结构,规范产权交易和监管的办法。从我市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实际出发,要以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指针,认真处理好国有股权转让、经营者持大股、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三者关系。既要坚持国有股权转让的公开性和竞争性原则,同时也要体现管理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基本要求,抓紧制定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规定和制度,并精心组织实施。要从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规范政策入手,在提高持股职工风险意识,实施规范管理的同时,不断优化企业的股权结构。以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尊重广大持股职工的意愿为基础,鼓励职工所持股权依法向企业经营技术骨干集中或转让给外来投资者。
6、以吸引外资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深化外经贸管理体制和外经贸企业改革。充分利用外资向长江三角洲转移的契机,实施大项目推进策略,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利用外资大项目的领导、协调、决策机制;实施重点区域策略,确立利用外资的重点国家和地区;实施开发区主战场策略,发挥各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科技园区的招商引资本的龙头作用;实施领域多元化策略,从较早以工业为主的利用外资,向全方位、多领域利用外资转变;实施以外引外策略,通过建立和完善高效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制,促进其增资扩股,同时,发挥外商投资企业的桥梁作用、示范效应和集聚效应,努力使外企成为招商主体。从而使我市利用外资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与此同时,继续加大外贸和外经工作的力度,创造对外经贸工作的新局面,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的完善。
7、以建立服务型政府为重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电子政务为契机,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从审批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变。要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性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从而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有序流动。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将政府管不了、管不好或者不应当管的事情,交给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去做。要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惯例和WTO要求,制订保护公平竞争的各项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在政策上消除所有制歧视,鼓励各类经济主体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并得到健康发展。
8、以投融资体制改革为重点,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要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着重解决还具有浓重计划色彩缺乏市场效率的城建等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融资体制。对国有单一投资的项目公司要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公司制改造。要打破垄断,开放市场,通过项目法人制度吸引社会资金直接进入基础设施投资领域;鼓励采用特许经营权、资产经营权、收费权有偿转让等方式筹集资金,盘活存量资产吸引外部资金。对经营性、准经营性、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采取不同的投资方式,为社会资本提供可供选择的介入领域。要改革现行的投资规模控制方式,建立投资分类管理体制,落实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要探索发展包括银行、证券、信托、债券、基金、风险投资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大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力度,促进我市大都市建设步伐。建立拟上市企业资源的发掘和培育机制,充分利用国内外证券市场的筹融资功能,鼓励和推进我市各类优质企业到境内外上市。
加快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增强其持续融资能力。要发挥市工商信托公司的作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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