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特别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一是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二是“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三是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四是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五是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各级各部门要把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特别是解决以上几个方面问题,作为今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抓实抓好。县、乡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加强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所在部门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促进领导干部改进工作、勤政廉政。
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
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是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措施。2005年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以及物资和服务采购活动中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办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每个乡镇至少办案一件以上。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立足大局,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要认真研究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整合信访资源,探索、建立和完善信访双向承诺制度、信访处理公示制度和信访听证制度。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的信访沟通与联系,加强信息互通和情况反馈,建立信访预警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上访,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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