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高耗电行业节能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能源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高耗电行业八大类工业产品率先实行电耗定额考核管理。各有关生产企业要对照定额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实际电耗降到定额标准以内。各级、各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电力消耗统计,认真抓好主要工业产品电耗定额考核工作,并实行节奖超罚制度,督促企业严格实施定额管理。对产品单位电耗超过规定的,给予书面警告,责令限期进行节能节电技术改造,对超过单位产品电耗限额用电且不进行节能节电技术改造和违反节能节电措施的单位,由节能节电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整顿或者关闭。
五、加强组织管理,推广节能节电经验
(一)加强节电工作组织管理。节电工作实施主体是全县范围内所有用电单位和家庭,其中年用电量在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电大户为重点考核单位。具体考核工作由县三电办牵头,会同县经委、县财政局和县供电局等部门共同抓好落实。县属有关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节能节电主管部门应专人负责本地区、本行业节能节电工作。各工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商场、部队等基层单位也要明确相应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认真组织和开展本单位的节能节电工作。
(二)认真做好节能节电工作经验的交流和总结。各主管部门和用电大户要注意做好资料收集工作,深入调研,及时发现和总结本系统、本单位节能节电工作的先进经验,认真组织推广交流,发挥典型示范和引导作用。每年年终进行节能节电降耗工作总结,对那些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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