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总结验收
各项工作结束后,大队将结合“阳光稽查”实施方案,进行总结验收并将实行整体打分制。总结验收将采取培训考试的方式,通过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考核,验收全体稽查队员的培训效果,对创建“阳光稽查”活动的规章制度等内容的熟知程度,作出下一步培训计划。
通过以上内容的培训,完善队伍建设,强化服务理念,进一步推行依法稽查、文明服务和办案透明,使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以适应工作的新需要。
三、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育人工程”的统一领导,大队成立“育人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把育人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工作,认真研究,认真部署,认真检查,认真落实,做到目标定位准确,计划周密,措施得当,将育人工程工作做实做细。
2、全体稽查员应对“育人工程”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克服困难、珍惜机会、努力学习,达到书记熟记熟用专业知识,真正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3、保证学习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树立稽查队伍的良好形象。
4、严格考试纪律,凡是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做待岗处理,直至培训合格为止。此次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年底评优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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