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列管率差一个百分点扣0.5分,熟悉率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控制率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列为帮教对象的违法青少年重新违法犯罪的1人次扣1分,列管重点人口人户分离,被所外打击处理,原列管单位不扣分。国保重点对象因失控上京上访闹事的扣2分。
奖分:通过人口管理,协助抓获劳教以上打击对象的1人次奖4分;人口管理受分局以上公安机关表彰的奖2至8分。
⑷治安管理。(15分)社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危险物品及易燃易爆等单位,做到底数清、制度全、管理到位,无被上级公安机关查处的“黄、赌、毒”案,无涉枪、涉爆案件发生;学校周边无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案件;无群体闹事事件和法轮功邪教人员上京闹事案件,及时调处民事纠纷,防火宣传和工作到位计基础分。
扣分:被上级公安机关查处和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1起扣3分;发生三无案件(涉枪涉爆、侵害师生安全、群体治安事件)每起扣1分;发生一起火灾,一般的扣2分,重大以上的扣4分;因纠纷调处不当引发上访闹事的扣2分。
⑸情报信息收集和协破案件工作。(15分)及时掌握社区内的情报信息情况,对辖区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能迅速掌握相关情报,及时处理,并能积极地为侦查破案提供相关线索。
扣分:因漏报、迟报、瞒报信息造成影响的1起扣2分;业务台帐、治安信息员、国保联络员物建不到位的,缺一项扣1分。
奖分:提供线索或者破一起一般刑事案件的奖2分,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奖3分,特别有影响的案件奖5分。提供线索抓获一名在逃犯的奖3分、抓获一名市督逃犯的奖5分、省督逃犯的奖8分、部督逃犯的奖10分。破一起经分局裁决的治安案件奖0.5分,最高奖5分(每月)。
⑹服务群众。(15分)每周着装整齐在社区工作不得少于20小时;在社区警务室定期接待群众;有警民联系方式,公开承诺服务守则;对“警企热线”的企业,经济服务工作到位;便民利民措施落实,辖区居民满意率达到90%以上,计基础分。
扣分:在社区工作时间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经检查发现未按要求着装下社区工作的,发现1起扣2分;对群众报警推诿或处理不力而产生恶性后果的每起扣2分;被群众投诉或新闻单位曝光的,每起扣3分;群众满意率少一个百分点的扣0.5分。
奖分: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事迹突出被分局以上公安机关报道的奖3分,被市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奖5分;对“警企热线”服务企业工作到位成绩突出的奖3分;积极帮助特困户、孤寡老人和烈军属解决困难的奖2分。
⑺值班、备勤及其他警务工作。(10分)
社区民警在值班、备勤和日常警务活动中要做到警容严整,遵守纪律,接待热情,处置得当,服从命令、听众指挥,积极参与重大保卫活动、公益活动,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警务工作计基础分。
扣分:工作不积极不到位一次扣2分,因工作消极懈怠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奖分:在重大保卫活动和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奖5分,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奖5分。
2、奖惩办法⑴以考核成绩作为社区民警年度公务员评定的重要依据,对全年综合考评前10名的社区民警按优秀公务员等级评定,并授予金牌社区民警称号,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综合考评后2名的民警按不称职公务员等级评定,并由政治处负责组织离岗培训。
⑵以考核成绩作为社区民警晋职、晋衔、评先受奖的重要条件。凡考核获分局前10名的社区民警将纳入政治部门考察晋职对象优先晋职。考核不合格者则一律取消评先表优、晋职资格,连续两年居后者,分局将报请上级机关给予降职(衔)处罚。
⑶凡当月考核成绩获本单位前2名的给予经济奖励元,末位者则扣发岗位津贴。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