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要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和本职工作表现等,进行定期考察一次,看他们是否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能否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个人的利益,能否严守党的秘密,遵守党的纪律,以及他们的工作、学习表现和完成党组织交给任务的情况。
(三)吸收入党(2005年10月)
1、认真细致地做好审查工作,确定发展对象(2005年9月底,由各支部负责,总支把关)。总支和基层党支部要把握好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开调查会、民意测试、听取企业负责人意见、培养联系人鉴定、发调函、审阅考察记录等方法,对发展对象严格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政治背景、入党动机、思想觉悟、作风品质、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普通员工的外调要向该员工的户籍所在地和原工作单位发调函。企业管理层的党员发展对象,外调范围要扩大到与其本人在企业工作中有联系的相关部门,如财税、工商等,主要调查其近几年内有无偷漏税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严格的审查,初步确定发展对象,并拟出意向性名单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支部大会讨论通过(2005年十.一期间,由各支部负责)。对已审查通过的发展对象,由党支部组织有表决权的党员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先由发展对象向大会汇报个人近年来的工作、学习、思想、生活情况,再由支部介绍对其考察情况,最后逐一听取党员意见,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参加支部大会的党员必须在半数以上,方能开会。讨论和表决结果经片区党总支核定后报镇民营党委审查通过。同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由片区党总支和基层党支部派人找其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3、做好两地公示(2005年10月10日左右,由各支部和总支负责)。对已被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其个人基本情况,要在企业内部和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公示的内容除了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外,还要把公示对象在原单位和到企业参加工作以来的实际表现一并公示出去,以便企业员工和家乡群众对其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户籍所在地的公示工作,可委托当地党组织予以实施。同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4、举行入党宣誓(2005年10中下旬,由总支和街道民营党委负责)。经街道民营党委和街道党委组织部批准后,组织预备党员集中宣誓。同时,完备手续,整理资料,建档考察。
5、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工作(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由各支部和总支负责)。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由片区党总支和基层党支部共同承担,坚持对其进行党的理论和党纪教育,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支部可结合工作实际,适当分配给预备党员一些社会和群众工作,有意识地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不断提高他们的能力素质,使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同时,基层党支部要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并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对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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