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加快城镇化过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的利益,还必须努力减少农民,转移农村人口,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问题,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发展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施。当前,我县最根本的举措施是加愉小城镇建设的步伐。实践证明,没有经济的较快增长,小城镇是秀难发展起来的。为了繁荣小城镇经济,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合理集聚。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把新办的企业建在镇上。对已办村里的乡镇企业,可以分别情况,创造条件,逐步搬迁到镇上来。二是把发展小城镇与农村市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发展小城镇过程中,要注意把发育市场、完善市场功能结合起来,通过健全的市场功能,吸引人流、物流。三是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增植以农产品加工、包装、运销为主的龙头企业,带动我县经济的发展。四是搞好社会服务。要搞好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供水、供电、交通、通讯以及住宅、学校、文体场所、商业网点等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好。五是改革小城镇户籍制度。凡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及县以下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对在小城镇落户的农民,可根据本意愿,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也允许依法有偿转让。
七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收入增加在既定的收入水平下,减轻农民负担能够增加农民可支配收入,减负就意味着增收。现在,农民负担仍然很重,尤其是“三提五统”以外的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屡禁不止,农民意见很大。为此,我县必须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文件,坚决制止一切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要取消一切必须靠增加农民负担才能实现的各种活动,特别是要制止名目繁多的达标千级活动和“三乱”行为。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一手抓增收,一手抓减负,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近几年有的乡村干部在追缴“三提五统”和各种集资款的过程中,作风粗暴,往往因为几十元、一二百元欠款就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对这种恶性事件,发生一起,要严肃查处一起,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予以通报。同时,我县要积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探寻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把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切实落实到实处,力争从制度上解决好这个问题。
四、解决农民增收的要素:
1、政府的任务是服务虽然政府在农民增收过程中起到不定期的推动作用,可是政府要明白自己不能为农户承担利益风险,所以政府就不要对农民指手划脚,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而是要把精力放在服务上。一是出台政策,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政府要制定出具有预见性、能够贴近农村实际并提高农民收入的政策,打破行业垄断,减少垄断对农民利益的剥夺与侵害,维护农民的自身收入,稳定农民的生产情绪,增强农民增收的积极性。政府还应大力发展保险业,制定出能够保农民收入稳定的险种。同时要出台一些减轻农民负担的条文,减轻农民的不合理负担。二是加大投入,为农民增收提供保证。政府要尽可能地增加农业的投入,特别是要在农田水平基础设施、品种改良、引导乡镇企业适应市场变化等方面。还要加大投入力度,推广农业新技术,建立健全农产品的保护制度,大力发展本乡镇的非农产业,加快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为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提供好环境。三加强组织协调,为农民增收服务。政府要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技术信息、劳务信息、销售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在进行经营上提供参考意见,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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