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和纠纷
妥善处理民族间群众的矛盾纠纷,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涉及民族宗教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对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纠纷和事件,要采取“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周密考虑”的态度,绝不能简单地对待和处理。要严格区分民族矛盾与非民族矛盾,不可盲目地把不同民族公民之间发生的民事、经济纠纷和民事、经济、治安、刑事案件与民族问题混为一谈。
四、有关部门应排查工作,摸清不符合政策的宗教活动情况,尤其是加强对基督教活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活动,落实好、维护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五、在充分考察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增加享受政府生活补贴的民族宗教人士人数。对确属危房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允许拆建。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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