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结合大队督察办法,将规范内容纳入督察对象。对着装规范、用语规范,仪表规范进行抽查,对执法程序规范,文书填写规范,备案规范等进行定期检查,检查结果上公示板。
4、进行模拟执法现场点评,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5、聘请街路商家业户为业户监督员,对大队执法人员遵守“规范”行为进行监督。
10月为“活动开展检查月”,此阶段对近一年来的“规范”开展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对先进中队(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后进中队和个人进行批评,并将总结上报市局。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在我大队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大队全体人员城管行政执法与龙潭区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对活动中各项内容的具体开展进行组织实施,检查评比,监督指导,成立龙潭直属大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龙潭直属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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