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严格步骤,强化监督考核。坚持试点先行、典型示范、有序推进,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盲目攀比,不搞形象工程。要按照调查摸底、科学规划、全面启动、稳步推进、严格考核验收的要求,确保建一个成一个。要严格质量标准,有效巩固成果,把当年验收与五年后总考核相结合,确保建设实效。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意见》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要把新农村建设列为乡镇(街道)、部门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以实绩定奖惩,形成良好导向。
附:章丘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标体系。
(此件发至行政村)
主题词:农业〓新农村建设△〓意见
中共章丘市委办公室2005年12月9日印发
(共印1200份)</P><P>章丘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标体系
(共5部分40条,到2010年全面实现,以全市为考核单位)
1、经济繁荣村强民富
实施农村产业提升工程,协调三次产业发展,塑造区域产业特色,实现镇村经济活力增强,农村劳力充分就业,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富足宽裕。
(1)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大幅提高,万人农业科技人员数达到5人以上,综合农业机械化率达到70%;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70%;90%以上的农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主要农产品全部实现产业化经营;
(2)在稳定发展第一产业的基础上,一产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降到7%以下;
(3)95%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75%的农村劳动力转到二三产业就业;
(4)乡镇(街道)二三产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在2005年的基础上翻两番;
(5)基本化解村级债务,村集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居)占到村(居)总数的75%;
(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其中工资性收入占到60%以上;
(7)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为0.3-0.4;
(8)农村城镇人口比重达到45%以上;
(9)恩格尔系数小于33%,文化娱乐支出比重达到10%以上;
(10)农民居住质量指数达到75%,住房全部达到砖瓦结构标准,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11)农村人口预期寿命达到75岁。
2、社会事业发展进步
实施教育提升、文体场所建设、乡村卫生院所改貌、服务大院建设、农民健康等工程,实现基础设施健全,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完善,农村人口适度增长,农民生活质量提升。
(12)农村居民生活信息化程度达到60%以上;电信网络覆盖所有行政村,百户农村居民拥有电话数超过95部,数字电视实现户户通,计算机宽带网实现村村通;
(13)全面普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新增劳动力职业教育,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
(14)镇村卫生院所达标率和设备升级完成率达到100%;
(15)村级服务大院或为民超市建有率达到100%;
(16)乡镇文体活动中心和村级文体场所健全率达到100%;
(17)合法生育率达到9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下,晚育率达到90%。
3、保障体系健全完善
推动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健全农村各项保障和救助体系,初步实现城乡保障项目基本同有,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
(18)农村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人均低保标准达到2800元;
(1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100%,特困户大病报销率达到100%;
(20)失地农民土地永久补偿覆盖率达到100%,适龄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
(21)农村五保老人全部实行财政供养;
(22)特困家庭学生享受免费12年教育,并获得生活补贴;
(23)特困家庭实行大病救助;重度残疾人员和其他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弱智人员家庭救助覆盖面达到100%;
(24)全面解决农村无房和危房特困户的住房问题;
(25)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70岁以上的困难老人享受生活补助,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4、生态良好环境优美
加大镇村规划力度,开展村庄综合治理,实现镇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建设规范、设施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
(26)镇村详规覆盖率达到100%;
(27)对群众有搬迁愿望、具备搬迁条件的小型村进行整合,对城中村、园中村和空心村逐步进行改造;
(28)村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9)35%的行政村建有小康屋或公寓楼;
(30)行政村通硬化路、通客车;所有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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