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考评分值,由考评部门、部门互评、服务对象测评打分,将拟评选单位分数汇总后排序,报考评领导小组初审、主任办公会讨论。
3.在开发区电视台、先导区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3天。
4.管委会主任办公会依据测评考评结果及公示情况确定文明机关单位,进行表彰。
年度内部门、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群体上访等方面出现重大责任问题的。
2.部门内部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以上的。
3.因工作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其它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4.部门被投诉举报,且情节严重,经查证属实的。
(三)最佳公务员、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最佳公务员、服务标兵推荐人选在当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驻区优化投资环境成员单位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
1.各部门、各单位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由所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1名推荐人选,向“创文明机关、做最佳公务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人选及500字业绩材料。
2.“创文明机关、做最佳公务员”活动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最佳公务员”人选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初审。
3.将拟选人员在开发区电视台、先导区报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议,时间3天。
4.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进行表彰。
评选文明机关和单位、优化投资环境先进单位、最佳公务员、先进个人在2007年12月进行,2008年1月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文明机关、做最佳公务员”活动的领导,成立开发区“创文明机关、做最佳公务员”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郝方林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亚东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赵敏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晓庆监察审计局局长
何守林劳人社保局局长
王志仁组宣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管委会办公室、组宣部、监察局、劳人局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抓好“创文明机关、做最佳公务员”活动的指导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敏同志兼任。
六、活动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精心组织、广泛参与、自下而上、注重实效”的原则,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激发争当“创文明机关、做最佳公务员”的热情。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创文明机关、做最佳公务员”标准组织丰富多彩的争先创优活动,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搞好检查,加强指导。各单位要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创文明机关、做最佳公务员”活动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总结争先创优活动中出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并积极推广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创文明机关、做最佳公务员”活动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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