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优化办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市优化办要直接查处和督办。健全重大典型案件查办结果通报制度。
(四)健全案件投诉、受理情况考评制度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黄牌警告制度。年底,市优化办要对全市案件投诉、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将各部门、单位的被投诉率和投诉案件的查办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实行综合计分,分数由高到低排名,并将排名情况通报全市。对连续两次排名为最后三名的单位要进行黄牌警告。对严重违反湘发〔2002〕10号文件规定的单位,由市优化办视情况并按程序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被投诉单位对市优化办或常德市优化办查处投诉案件不配合,或者对市优化办或常德市优化办的处理意见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的,市优化办可给予警告;经警告仍不纠正的,对该单位进行黄牌警告,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受到一次黄牌警告的单位不能参加当年评先,单位一把手当年不得提拔。因同类问题连续受到两次黄牌警告的,由市优化办提请有关部门按程序报请市委、市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单位一把手免职处理或责令其引咎辞职,对直接责任人由单位给予辞退处理。
(五)建立专项舆论监督制度。由市优化办和市委宣传部建立维护经济发展环境的专项舆论监督制度,对企业的报道要以正面报道为主,严禁有偿新闻,严禁以批评报道相要挟向企业索要钱财以及强拉广告、强要赞助。凡报道严重失实、给企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要追究新闻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六)推行政府和部门服务承诺制度。由市招商局牵头,对在全市重大招商活动中签约利用外资和内资项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和检查,对未能按期落实的项目,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对在招商引资中搞虚假承诺或虚报浮夸引资成效的部门,要会同市监察局严肃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和结果通报全市。市监察局对重点招商引资活动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五、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实行市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优化办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及各乡镇、街道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一项基本职能,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负总责,并把履责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内容。市优化办要加强队伍建设,增强依法监督意识,提高队伍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依法依规、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
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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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全市经济超常规、跳跃式发展,尽快把我市建成山西省的农业大市、工业大市、教育大市、旅游大市和经济强市,建成黄河金三角地区现代化园林式工贸旅游中心城市,借鉴外地经验,市委、市政府决定把优化发展环境做为重要的突破口来抓,特就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优化发展环境的领导机制
1、环境是潜在的生产力,优化发展环境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场革命。沿海发达地区的经验表明,哪里的发展环境好,那里的发展速度就快,那里人民的富裕程度就高。全市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优化环境是功臣、破坏环境是罪人”的意识,切实把优化发展环境做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2、企业创造财富,政府创造环境。优化环境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改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全力营造优良环境。所有行政人员、执纪、执法人员要从我做起,把“人人都是软环境”的思想落实在行动上,争做优化环境的模范和表率。
3、各级党政“一把手”是优化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要建立县(市、区)长挂帅,一名常委具体牵头负责的优化发展环境领导组,抽调精兵强将,组织强有力的班子,专门负责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