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按照市区街各级文明委的部署和要求,2007年我委开展机关文明创建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武汉”、“创新武汉”发展要求和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的“四城同创”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为目标,加大机关文明创建力度,提升文明创建水平,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中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开展学习,为创建文明机关打下良好基础
1、坚持抓好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抓好《江泽民文选》、《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党章》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理解,把理论武装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研究加快“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壮大国资”等重大问题,努力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来谋划加强全市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改制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为武汉改革发展作出贡献。
2、大力推进业务知识培训。要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围绕素质建设,加强规范化培训。按照提高公务员岗位能力和服务公众本领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初任培训,重点抓好处、科级干部任职培训。开展《公共管理知识》全员培训,力争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达100%。结合实际,配合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等需求,邀请有关学者专家、相关委办局和委内业务骨干举办专题业务辅导讲座。
3、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坚持机关学习制度,充分发挥理论学习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提升学习层次和水平,不断推动机关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要通过创建学习型机关这一载体,教育机关干部争做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模范,争做忠实于人民利益的模范,争做加强学习、提升境界、超越自我的模范。在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中,以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鉴别能力、学习创新能力、业务知识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使干部职工具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素质和本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
二、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
1、进行思想信念教育。要把学习党章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引导机关党员树立党章意识,保持先进性和前进方向,自觉对照“八荣八耻”的要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经常性的、有效的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使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仰,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机关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建设文明机关的思想基础。
2、进行从政道德教育。要深入开展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切实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党性和道德修养,做到为官先修德、做官先做人,慎权慎独、自警自励,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常思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3、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我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机关建设的宝贵财富。在机关党员干部中进行要继承和发扬进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教育,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良好风气,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领导干部八个方面作风建设要求贯彻到实际行动中,努力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
4、进行党风廉政和党纪条规教育。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的学习,使机关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教育机关党员干部切实落实廉政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章制度,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促进从政行为按照法律制度的方向和标准实施。
三、开展争创服务型机关活动,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1、坚持开展争创服务型机关活动。以政令畅通、优质服务、作风扎实、创新高效、依法行政、勤政廉洁为基本内容,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确立领导就是服务的理念,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研究并努力解决企业职工群众和特困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两个务必”的要求,努力实现服务型机关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机统一。
2、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以基层企业满意为目标,以优质高效服务为中心,以加强机关文明处室建设为基础,以绩效管理和基层评议为抓手,在办实事上下气力,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水平,建设“亲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发动干部职工查找机关在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不负责任、吃拿卡要行为,做到服务态度端正、解答问题热情,依法依规办事、提高工作效率,遵守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环境,塑造市国资委机关新形象。
3、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武汉市200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履行国资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妥善处理各种不稳定因素,为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作贡献。特别是对国企改革改制出现的问题,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搞好信访接待,耐心解答问题,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切实加强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定,确保一方平安。不断健全完善机关内部安全保卫防范机制,狠抓落实,确保机关安全。
四、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1、巩固发展文明创建成果。我委机关文明创建工作要在取得区级最佳文明单位的基础上,要不断巩固成果,丰富充实创建内容,树立长期创建的思想观念,明确2007年度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目标年,制定文明创建规划,积极开展活动,争取申报成功。机关各处室努力保持文明处室荣誉,全体干部职工都要积极投入到各项创建活动之中去。
2、宣传“四城同创”工作目标。积极宣传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确定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的“四城同创”工作目标,要明确“四城同创”内容,即:2008年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争创“全国文明城市”;2007年进入申报程序,2009年争创“国家卫生城市”;2007年进入申报程序,2010年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十一五”期间,巩固、深化“国家园林城市”成果,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奠定基础。根据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和江岸区西马街文明委要求,成立“四城同创”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让“四城同创”工作目标深入人心,积极参与多做贡献。
3、开展“讲文明、查陋习”、“做文明市民、创礼仪武汉”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四城同创”内容、目标和要求,组织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市民文明礼仪》、《十不行为规范》等文件,深化文明礼仪教育,进行礼仪知识宣传,开展礼仪实践活动,提高礼仪意识。参加市直机关公务员个人礼仪、公务交往礼仪、会议礼仪、电话礼仪等专题讲座和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参加全市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测试,测试率达100%。继续开展“文明过马路”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
4、积极参加“讲文明、创建和谐西马”创建活动。深化创建“香港路文明诚信一条街”活动,结合我委实际,大力推进以政务诚信为重点的诚信建设,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办好“武汉国资”网站,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诚信建设各项活动,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积极参加西马街文明委组织的文明创建各项活动。围绕构建“和谐武汉”要求,与西马街马祖路社区共同开展“和谐社区”实践活动,配合社区不断深化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关爱社区弱势群体,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配合社区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特困家庭学生办实事;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有关文明创建宣传教育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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