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中心,启动新一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度。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初试、复试和推荐免试为重点的改革措施,更加重视创新人才的选拔。做好博士生培养质量的调查与分析,健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深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深入推进专业学位工作。
26.继续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水平和竞争力。全面实施“211工程”三期建设,完成“985工程”二期建设,启动“985工程”三期建设,实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计划。
27.进一步提高高校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加强统筹规划,成立高校创新体系建设及各重大专项协调小组和专家小组,组织全国高校力量,积极参与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的实施。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和大型仪器中心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推进高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继续开展10000个科学难题征集活动。深入推进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继续办好国家大学科技园。
28.启动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办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加强和改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29.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广泛开展向全国模范教师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点希望”,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30.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重点做好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落实工作。研究制定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开展教育系统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研究教师医疗和住房等社会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编制管理制度,开展高校编制标准研究制订工作。指导学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规范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31.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继续做好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积极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启动实施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加强师范类特色专业建设,深入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健全师范生到中小学实习制度。
32.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深入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进一步加强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加强中西部农村和边疆地区骨干教师远程培训,强化中小学班主任和校长培训。修订《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33.积极推进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扎实推进并全力推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健全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和定期交流制度。继续完善和落实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的政策措施。
34.深入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继续加强职业院校聘请兼职教师工作。
35.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新一轮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深入实施高校人才强校战略。继续完善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凝聚创新团队的组织模式,培养和会聚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加大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力度,加强高校引智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训。
七、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着力促进教育公平
36.全面落实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推动各地各校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制度,继续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全面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37.积极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加强教育对口支援机制,组织全国教育战线支援西部地区教育发展。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和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教育的办学质量。加强高校民族班、预科班管理。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做好教育支援西藏、新疆工作,切实办好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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