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典型案件,在提交案件调查报告的同时,提出案件剖析报告,认真剖析发案原因及所造成的后果,提出加强治理和防范的对策措施,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打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基础
(一)切实抓好工委贯彻落实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办法的贯彻执行
认真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工委制定2006年年度目标和措施,并进行任务分解,不断形成市直机关工委各部门、各机关党组织贯彻市委《具体意见》的分工协作配合的责任体系;建立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为市委《具体意见》和工委贯彻《办法》的贯彻落实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不断形成具有机关特色的系统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
(二)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具体意见》和工委《办法》,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部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市直各部门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任免审批的有关规定,严格选任机关纪委书记;积极研究解决市纪委统一派驻纪检机构体制改革后,部门机关纪委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出现的新问题;探索研究制定关于机关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实施办法。
(三)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在继续抓好去年出台的《市直机关纪工委关于处分违犯党纪的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市直机关纪工委关于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实行谈话制度的意见》、《市直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设立机关(基层)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关事项的意见》等制度贯彻执行的同时,按照《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关于统一管理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业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抓紧对已起草好的《市直机关党纪案件查处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修改完善,使案件查处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执纪必严,使市直机关案件查处工作在规范、高效上有明显提高。
五、进一步加强纪检综合调研和信息工作,总结经验,探索规律
(一)围绕机关纪检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纪检工作新闻宣传、综合调研和信息工作
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部署、典型经验和重大成果。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要明确一名机关纪检工作信息员,负责信息采编、报送工作,原则上一个月要报送一篇信息,一年要完成一篇以上调研报告或论文。
(二)加强学习研究和理论思考
努力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思路和办法。3月下旬,举办市直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专题理论研讨会”。
六、全面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
(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积极协助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放在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大局中来把握和谋划,在进一步解决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执政能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课题中发挥积极的职能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机关纪检组织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1、做好专、兼职纪检干部的培训工作,年内集中举办一至二期市直机关纪检干部培训班;4月份,组织纪检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借鉴外地纪检工作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以打开思路、拓宽视野。
2、在对市直部门机关纪检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关于设立机关(基层)纪委有关事项的意见》的规定,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市直部门建机关纪委的工作。符合条件未建机关纪委的单位,今年都要按规定建立机关纪委。不建机关纪委的部门,要选配好纪检委员。
3、进一步建立健全市直机关纪委书记季度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市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组织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定期交流阶段性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机关纪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商讨对策和措施;部署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机关纪检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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