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制考评是督促、激励承担岗位职责的党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发挥好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周围群众,逐步丰富组织活动内容,增强村党支部活力,规范活动的动作程序。
1、考评采用积分制的形式进行操作。具体办法是:每名定岗党员基础分(100分),根据其履行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考评小组进行评价,予以加分或减分。
2、考评小组由村干部代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5―7名组成,村党支部书记作组长,其职责是具体负责组织评议活动。进行评议时,参加人范围可放宽,扩大民主、关心村里事业的人都可以参加,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每们定岗定责党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3、评价内容。围绕岗位职责从思想素质、业务能力、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创新意识、服务精神、岗位业绩、带头作用、群众威信、家庭示范等方面作出评价。
4、评价方式。可通过评议达成共识,也可通过民主测评来进行,并将评价结果折全成一定的分值记入积分。
5、针对党员承担职责,每次评议结果为优,在基础分上加10分;良好,加8分;一般,不加分;较差,扣5分;最差,扣10分。
6、党员在履行职责的同时,带头致富、维护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遵纪守法、移风易俗等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社会活动中作出贡献的,经评议奖5―10分,对既不履行职责,以不接受组织帮助,言行有损党员形象的,经评议视情节扣5―10分。
7、党员积分达到130分时,党支部要在党员大会上给予表扬,并通过多种方式在村民中做广泛宣传,形成影响;积分达到150分,要在表扬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积分降至70分,由党支部提出诫勉,限期改进;积分降至40分,由党支部、党委按照组织程序作出处理或者取消岗位。
8、积分制以年度为周期。每年以年初岗位和基分要求积分,不能跨年度累积。
工作制度
一、定期汇报制度
1、承担岗位职责的党员,要在本职岗位上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履行好义务。
2、定期向党支部汇报上岗期间的工作情况和今后的打算。
3、汇报工作每月一次,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4、遇到复杂问题,要先请示,征得同意后,再做处理。
二、督查制度
1、党支部实行专人联系制度,根据班子成员居住及个人情况,确定每个成员联系2名无职党员。
2、按照联系无职党员的岗位职责,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3、对党员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对工作不到们或工作不力及时进行督促,促进其工作的开展。
4、每次督查都要进行记载,作为评议党员工作的依据。
三、考评制度
1、对无职党员承担的岗位职责情况建立考评制度。实行积分制考评办法,考评分年时、半年、年终三种形式。
2、对每次的督促检查评议情况予以记载。
3、平时考评为两月开展一次,将党员的工作表现及时地反映出来,并转换成一定的分值,记入积分成绩单中。
4、半年考评即安排在“七一”期间,对每个承担职责的党员,对半年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汇总结果作为评比表彰党员依据,并通报半年来的积分情况,给予表扬、表彰或批评处理。
5、年终考评依据积分分对每个承担职责的党员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工作成绩突出,累计积分达到奖励标准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6、对一年中工作开展不力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取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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