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部署,优化我镇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加快发展我镇社区卫生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根据东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东府〔2007〕96号),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镇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群众相关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叶孔新(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袁雪明(镇委委员、分管领导)
成员:陈锦成(计生办)
李旭华(科教办)
徐淑如(社会事务办)
陈旭辉(组织人事办)
郭林飞(规划所)
杜伟权(城建办)
周润坤(文广中心)
卢寿文(财政分局)
梁惠宝(社保分局)
陈仲勤(镇医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社卫办),暂设在镇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袁雪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仲勤、陈锦成兼任;办公室专职人员包括陈锦成、李旭华、陈涛、赵明其。
镇医院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医院院长陈仲勤同志兼任,成员包括植绍权、赵明其、神月风。
二、总体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在本镇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的基础上,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建设。确保我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在2008年9月―12月通过全市的统一考核验收;确保实现“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健康在社区”的目标;确保我镇群众在社区可以享受到疾病预防、基本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镇政府组建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于镇政府,由镇政府负责行政管理运作。
1、明确领导责任。镇政府承担发展镇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任务,镇长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由于市政府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纳入《东莞市镇(街道)领导班子年度量化考核办法》的考评体系,并对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镇街,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因此,我镇各相关部门必须明确工作职责。
2、建立会议制度。我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详细布置每一阶段的工作。
3、建立上报制度。镇社卫办在每个实施阶段过程中,要及时将实施情况向镇领导小组汇报,并在每个实施阶段结束后的第一周内将该实施阶段的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社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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