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区第十次党代会和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把关注民生、效能服务、促进和谐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重点,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监督法实施为契机,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为建设经济繁荣、文明和谐、人民幸福安康的新崂山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监督法的颁布施行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区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实效,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继续加强对监督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监督法的正确实施上来。紧密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把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到具体监督工作中去,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通过《崂山人大》、崂山人大网站等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重要监督工作情况,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抓好各项视察、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建立健全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办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积极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听取和审议政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监督的主要形式。区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根据监督法规定的各条途径,选准、选精、选好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政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及时提出审议意见,交政府、“两院”研究处理。今年,计划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对本届人大形成的议案(区医院规划建设等)进行督察,听取和审议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生态区建设情况等10余项工作报告。在主任办公会上,重点听取关于区医院运营筹备情况、全区科技工作规划发展情况等工作报告。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前,人大机关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或专题调研,并对预提交常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提前审核把关,以全面正确掌握情况,提高常委会审议的质量和水平。要建立健全审议工作报告和落实审议意见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抓好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及时对反馈和落实情况进行研究布置,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三、切实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加强对2007年财政决算、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在审查时要抓住监督法规定的重点内容,突出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中涉及的重点项目的监督,创新监督形式,加大审查力度。今年,特别要针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调整情况,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全区财力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和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情况等,认真开展视察、调研和审议,着力提高财力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我区重点财力投资项目建设。要认真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规定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区政府研究处理。要及时听取200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整改,坚决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好审计监督的作用。
四、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推进依法治区
执法检查是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结合起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要以创建“平安崂山”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全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坚持常委会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常委会学法计划,全年重点学习物权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对全区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组织成立执法检查组,对义务教育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听取或审议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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