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7年工作成效
2007年民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总体思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完成了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商引资工作
截止目前,我局争取政策性资金2038.8万元,超额完成了县政府交给的全年引资任务。一是引资80余万元,在水东烈士陵园内修建了一座占地2000平方米,拥有34间房屋,52个床位的老年活动中心。并购置了彩电、空调、健身器材、医疗等配套设施,现在已投入使用;二是引资45余万元,对水东烈士陵园4000余平方米的纪念碑广场地面进行了硬化,并购置了花草树木,对院内进行了绿化和美化,目前已成为我县唯一的一处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健身、娱乐为一体的公园化的公共场所;三是引资110万元,对殡仪馆22间危房进行了改造,硬化了院内500平方米的地面,并购置了冰柜、火化炉和接尸车等设备,为我县殡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的坚实基础;四是引资25万元,为光荣院老人房间安装了冷暖空调,健身器材,医疗设备等设施,使在院的老荣军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病有所医。并得到了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五是为弘扬烈士革命事迹,巩固爱国教育的阵地,投入项目资金10万余元,修建了付集卫生院内的抗战烈士纪念亭、南关小学院内的郭树生烈士纪念亭、湖岗集镇上的朱澄瀛烈士纪念亭。
(二)城市低保工作
2007年,我们争取上级城市低保金692.2万元。目前,我县享受城市低保的共有2716户、7852人,人均月补差70.04元,月支出低保金74.1万元,按上级指示精神,从七月份起又给低保户每人每月增发补发物价补贴25元,目前共发放物价补贴50.6万元,元月至11月份共发放低保金577.1万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
全县现有农村低保对象11648户、31100人,占农业人口的比例为3.3%。农村低保补助金额执行了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我们从2007年7月份开始率先在全市实行了社会化发放,截止目前农村低保金已发放到10月份,累计发放低保金812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2007年争取上级医疗救助资金282万元,为缓解我县部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我县制定了《杞县城乡医疗救助方案》,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的标准、办理程序等。对患有白血病、各种癌症、肾衰、大面积烧伤等重大疾病的城乡特困群众,进行大病救助按药费支出的5%、10%、15%的比例进行救助。同时,结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为“三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五保对象、特困户交纳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29.2万元。截止目前,全县共救助农村特困、五保、优抚对象7800人次,发放救助金171.6万元。
(四)五保供养工作
全县共有五保供养对象4041人,其中集中供养634人,分散供养3407人,五保供养金按集中供养每人每年12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采取社会化发放的模式,发放至第三季度,累计发放364.6万元,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在敬老院建设方面,我县采取充分挖掘现有敬老院供养资源的潜力,最大限度提高床位利用率,通过多方筹资,投入敬老院建设资金500多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资金149万元,县财政匹配75万元,乡镇自筹资金159万元,接收爱心捐款54.6万元,县直单位帮建投入资金40万元)。对全县20所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全县共新建房屋283间,修缮旧房451间。新增床位739个,新入住的院民713人。目前,已新入住院民589人,年底前我县集中供养人数将达到1374人,集中供养率可达33%。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集中供养率达到30%的目标任务。
(五)救灾救济工作
今年秋季,我县遭遇了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部分农作物被淹、民房等生产生活设施严重受损。据统计,全县受灾面积达58万亩,倒塌房屋768间,损毁2470间,针对我县重建任务较重,县财政十分困难的实际。我们在合理确定帮建对象的基础上,积极跑市进厅,共争取上级建房救助资金146万元,为需政府帮建的301户,按每间房补助金2500元的标准新建了580间,目前580间房屋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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