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做好配合“南水北调”等重大基本建设工程的文物考古工作。
2、积极筹建邢台市博物馆。组织力量尽快完成邢台市博物馆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邢台博物馆和邢台民俗馆基本陈列设计方案。
3、加强我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利用。“十一五”期间,完成对普利寺塔、邢窑遗址等国保单位的维修和建设工程,修复开元寺、天宁寺、古城墙、扁鹊庙等古建筑群,修复邢台古城内的历史街区,保护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古民居、古店铺。争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4、加强抗大纪念馆、八路军129师东进纵队司令部、义和拳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发展红色文化旅游。
5、积极推动我市的文物和历史研究工作,筹划出版一批有代表性的文物研究成果。
(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1、继续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本着有利于发展先进文化、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利、有利于壮大文化产业的要求,不断调整和优化市场结构,提升经营业态,促使文化市场健康、繁荣、有序发展。
2、加强对网络市场的引导和监管。控制网吧总量,鼓励网吧规模式发展,培育和发展连锁网吧、绿色网吧、商务网吧和公益网吧,改造网吧的经营模式和赢利模式。严厉打击接纳未成年上网、组织网上赌博、传播反动淫秽信息等违规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音像市场。“十一五”期间要建立和完善正版音像制品发行网络,对全市音像市场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大型超市等现代营销模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音像制品经销行为。
4、支持鼓励歌舞娱乐场所和演出市场建康有序发展。按照“先繁荣、后规范”的要求,给予积极引导和扶持,鼓励发展超市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模式。使我市的娱乐业在“十一五”期间得到较快地发展。
5、出版物市场要坚持鼓励发展,实施扶优战略。积极推进企业体制改革,从整体形成一个网点布局合理、品类齐全、规模总量较大结构优化的出版物市场,到2010年,出版发行单位达到520家,批发单位增加12家,连锁经营单位增加6家,大型书城增加3家,中型书城增加22家。
6、印刷业市场要鼓励规模经营,要对现有印刷企业进行整合,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中小企业印刷工业园区,并发展一批规模较大、有一定实力的印刷企业,到“十一五”末期,全市印刷企业达到600家。
三、主要措施
(一)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进一步加大文化体制改革的力度。按照中央、省对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有序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加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深化内部制度改革。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扩大实力”为重点,培育一批有实力、有活力的文化企业。
(二)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继续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县、乡、村农村三级公共文化网络建设的投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光添彩。大力扶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尽快将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要健全完善人才使用与激励机制,培养造就一批优秀的文化艺术人才。要鼓励、支持人才干事业,逐步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环境。要拓宽用人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文化人才的引进力度。要加强对现有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提高文化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落实各项文化经济政策。要研究和制定我市落实中央、省有关文化经济政策的具体措施,为“十一五”规划的落实,为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政策保证。
(五)切实加强对文化事业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文化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领导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文化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本地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的重点议事日程。使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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