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站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下属机构,按照农村20分钟服务圈的要求,在中心村或每2000-4000居住人口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在方便群众就医的前提下,对区域内的卫生室进行撤并,站的模式可视不同情况而定,但站的内涵建设和服务功能必须符合市卫生局[2004]108号文件要求。根据全镇16个行政村区域分布、人口密度、村卫生室的现状,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设立“一中心六站点”。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要求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置要求
1、设备、设施、科室基本依托现市三院现状,适当调整功能性分区。增设中心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医疗康复部以及全科门诊。添置必要的通讯、信息化管理设备。
2、指定2―4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中心的行政管理、药品购销、后勤保障工作和社区服务站的医疗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要求
1、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内设全科诊断室、输液治疗室、换药室、药房等工作场所和健康教育专栏。
2、基本医疗设备:诊断床、诊断桌、诊断椅、听诊器、体温计、血压机、压舌板、耳镜、额镜、身高体重器、清创缝合包、氧气瓶、出诊箱、污物筒、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心电图等设备。
3、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电视机、vcd、空调各一台及电话机等通讯设备。电脑、刷卡机等设备视具体情况而定。
4、备有120种以上基本药品,包括常用急救药品。
(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人员配置和管理
(1)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配备2―3名医务人员(个别特殊站可视情况而定),担任服务站的各项工作。
(2)按镇政府确定的建站规划,采用成熟一个建成一个的建站原则,对全镇现有29个村卫生室逐步进行撤、扩、并。对原持有乡村医生证、年龄女60岁、男65岁以内的人员,经体检身体素质较好(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按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实施中心统一调配,原则上以事设岗、以岗定员、竞聘上岗、择优录取。因各种原因不能执业或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已到年龄的乡村医生,由中心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后停止执业。
(3)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自主经营、以站养站、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管理办法。凡被聘用的乡村医生,符合上交养老保险金的人员,由中心统一办理养老保险手续,费用由应保人员每月上交中心。不符合上交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不予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五、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1、明确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功能是面向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卫生保健服务,以解决农村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为目的,重点面向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精神病人、残疾人和农村贫困病人等人群。
2、预防保健功能。负责社区调查,针对社区人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施干预措施。负责辖区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工作。负责孕产妇、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指导与服务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