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民政工作,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核心理念,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深入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开创和谐有为的民政工作新局面。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实事项目、经济指标和目标任务,大力改善民生,妥善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积极为民服务,树立党和政府以及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在民生工程建设、为民服务项目和机关作风建设上取得新突破,使我县民政工作达到全国产生影响,全省排位超前,全市工作一流,全县考核先进的目标。
二、民生工程建设
1、进一步规范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城乡低保要继续巩固“应保尽保”成果,严格审批机制,做好动态管理,落实分类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要在上年的基础上适度提高,城镇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190元/人月,补差水平提高到12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80元/人月,补差水平提高到50元/人月。努力完善“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模式,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医保和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扩大医疗救助受惠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救助水平。按照“分级调控、重心下移”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健全临时生活救助制度。
2、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要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职责,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落实,继续推行五保分类施保办法,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根据生活水平和物价涨幅,在人平1000元/年的供养标准上适度提高,达到省市规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和村级五保之家的建设与管理,年内申报和完成2所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和8所村级五保之家新建项目,加强敬老院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3、进一步完善拥军优抚安置体系。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事业费,切实保障涉军群体的优抚待遇落实。二是要在重点优抚对象中开展帮扶活动,年内完成建房50户、助医100户、脱贫200户的工作目标。三是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积极巩固县烈士陵园全国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成果,进一步光荣院的管理与服务,创建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单位。四是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2010年自谋职业率要在2009年的基础上增长5%。五是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拥军活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
4、进一步健全救灾减灾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县、乡、村救灾应急预案体系、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灾害信息管理机制和救灾款物保障机制,建设好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二是在全县范围内选好3-5个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认真开展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全县救灾减灾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起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大力争取救灾减灾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避灾减灾能力,逐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为民服务项目
一是进一步深化民生服务内容,在广大农村和社区积极开展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灾害救助、慈善救助和优抚优待等民生服务,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通过民生服务员的实际行动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推进殡葬管理改革,优化殡葬执法环境,规范婚姻登记管理,规范乞讨救助行为,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民间组织管理,依法监管各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培育公益性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2个,为推动县域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服务;四是进一步强化老区老龄管理,积极申报老区项目,做好老年人维权服务工作,搞好百岁老人补助金发放,办好老年人证,让和谐社会的成果人人共享;五是进一步强化福彩发行管理,年内要完成800万元的福彩发行任务,筹集更多的社会福利资金,为改善民生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洁自律制度和机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加强工作责任和作风建设的文件,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各线各股室,将作风建设量化成考核指标,切实做到用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进展,用工作成绩体现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学习,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二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减少办事环节,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修订完善《民政政务服务手册》,将民政部门的政策法规、服务事项、收费标准等全面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充分展现民政部门“文明、公正、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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