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服务水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县老龄工作网站.争取县政府支持,尽快建立老龄工作网站,为服务老龄人建立现代化平台。二是认真开展《老年法》宣传活动。加强法制宣传,通过开展“《老年法》宣传进村活动”、举办《老年法》法制讲座,印发《老年法》宣传提纲等形式,加大《老年法》的宣传力度,实现老龄工作和宣传媒体工作互动、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维权组织作用,增强家庭养老的法制观念;三是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落实城乡老龄人群医保,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协调医疗机构每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督促乡镇、社区、村居为老年人缴纳新农合费用,提高参合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水平。乡村医院每年为老年农民开展1次健康体检,对农村困难老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适时调整医疗报销顶线;给予农村“三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给与适当的医疗补助。四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扎实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支持和鼓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加大为老年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在县乡(镇)法律援助机构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专用服务通道,进一步为孤寡老人、残疾老人和生活困难老人优先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建立和完善公证法律服务便民措施,对老弱病等老人建立优先服务制度,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协调和督查,促进惠老实事落实一是确立并落实惠老实事。将为老年人办实事纳入年度百分考核内容,年初即引导乡镇、部门做好惠老实事落实计划,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适当范围和渠道公示,抓好督促检查完成年度办实事任务;对实事办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搞好信息搜集反馈,及时为县委县政府提出改进意见,落实加强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二是加强基层老年文化活动设施建设。以老年大学为龙头,完善课程设置,提高活动水平,开展好歌舞比赛、太极拳比赛、交谊舞比赛、消夏晚会等活动;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积极为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创造条件。着力推进老年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适时举办老年人运动会;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结合新农村社区建设,同步规划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小区的体育场地和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健身场所;进一步完善各级老年人体育组织,指导老年人科学健身;体育场馆要根据老年人的特点,为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和帮助,并给予科学指导。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老龄事业。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特别是引导企业参与各类为老服务和老年人公共设施建设,努力为老年人搭建终身学习平台。推广新东岳集团经验,积极引导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做好事做实事。四是要认真做好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工作。对有赡养矛盾的家庭,协调所在单位或乡镇,明确专人帮助调解;加强赡养协议书内容的落实监督,保证协议书发挥作用。四是注重培养发现典型。继续开展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孝老敬亲模范”、“好媳妇”、“好妯娌”等的评选,通过尊老敬老先模评选、培树典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加大扶持走访力度总结以往经验做法,做好县委县政府参谋,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传统美德,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持、走访高龄老人、贫困、特困老人活动。一是做好节日走访慰问工作。继续开展好老人节、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工作,对特困老人、百岁老人开展社会救助。组织老龄成员单位、各社区、村、学校、企事业单位上门入户送温暖,急老人所急,想老人所想,及时把党的关怀送到老人家中。二是开展“大学生村官爱老服务活动”。去年以来,各乡镇大学生村官积极为老人献爱心,到敬老院和高龄老人家中提供力所能及地服务,我们将总结他们的做法,协同有关单位建立长效服务机制,适当考虑把此项活动纳入社会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比内容之中。三是完善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落实低保制度,认真落实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把困难老人全部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继续实施好“银龄安康”工程,不遗余力完成参保任务,把这项惠及老人的工程开展好。四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吸引社会投资,加快建设老年公寓建设,力争实施老年护理中心、托老所和老人家庭病床照料等服务机构和设施落户**。
(三、)下步工作建议:一是坚持与时俱进。建立老年人口、高龄老年人口、百岁老人、特困老人等相关资料电子档案以及老龄工作组织网络档案、信访接待及处理档案等,让全社会都了解老龄工作现状和本地区、本行业的有关老龄人群情况,。二是加强老龄宣传和教育工作。利用节假日,举办全民性老龄工作演讲比赛、《老年法》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大力宣传老年人在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光辉业绩,宣传“六个老有”工作和敬老养老的先进典型,宣传老年人自强、自尊、自立的精神风貌。制定激励措施,调动基层积极性,注意总结推广各基层老龄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对有前瞻性、创造性和推广性的典型,推荐上报到《山东老年》等国家、省、市报刊和媒体。为调动上稿积极性,对在国家、省市级刊物或广播、电视上发表、播出的稿件和在老龄组织举办的征文中获奖的作品,所在单位应给予作者一定的奖励和表彰。三是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为老龄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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