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稳步推进,确定了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县自2008年10月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来,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组织了三个实地调查组近二十名普查队员深入全县15个乡镇,56个村寨进行实地调查,收集文物线索近130条,立项调查103项,收集文物标本十余件(石雕头像2件,石砚1件及陶罐等),gps测点320处,拍照近2000张,调查笔记过万字,圆满完成了我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已完成的普查项目中,各种不可移动文物种类都有发现,包括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石刻及近现代重要史迹等。此外还发现了许多新项目,如新抚乡的远古岩画群,团田乡岔河村的风雨桥、朝山庙,绿叶村民约碑;文武乡文武村老君殿遗址、丫口村老郭寨神像、丫口村大坪掌三头六臂佛像;鱼塘乡丙礼村石兽;通关镇景坝村孔明城残碑、安民村帕提古墓群等,极大地丰富了××县的文物种类。并根据普查结果编制完成了《××哈尼族自治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文物普查办公室。县文物普查办公室对普查出的成果进行认真整理,拟出24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经市文物管理所认定和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哈尼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确定碧溪古镇19个院落24户核心区、景星官厅战役遗址、团田田政起义遗址、普西铁索桥及忠爱桥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外,为加大我县文物保护力度,将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新发现的重要文物新抚岩画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参与起草和制定了碧溪古镇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现存文物的保护和管理。
(八)加大文化市场巡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一是组织经营户开展禁毒、防艾等培训3期,参训28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多份。二是全年共检查网吧396户次,处罚违规经营户7户次,罚款5200元。并对网吧管理进行实名登记,安装了“网络监控平台”,进行实时监控,大大减少了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超时营业的现象。6月份,与公安、工商联合开展了打击“黑网吧”专项行动,对全县15个乡镇进行突击检查,一举查处取缔“黑网吧”16家,暂扣“黑网吧”电脑162台,三是检查娱乐场所142户次。四是检查打字、复印经营单位120户次。五是检查出版物市场176户次,收缴非法出版物2940件(盗版图书440册、盗版音像制品1497本、淫秽色情音像制品1003本),进一步净化了我县社会文化环境,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做出了积极努力。
(九)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我局积极组织人员申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省级名录三个(传统舞蹈《哈尼族牛皮鼓舞》、哈尼族民间口传文学《洛奇洛耶与扎斯扎依》、传统手工技艺《双龙麻脆》)。其中哈尼族民族民间传统口传叙事长诗《洛奇洛耶与扎斯扎依》被列入云南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被省人民政府推荐为2009年文化部开展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项目。
(十)古籍普查工作全面展开。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县相关部门的要求,我县古籍普查工作于2009年1月全面展开,我局及时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普查办公室,并按计划开展全县古籍普查工作,通过认真、细致的摸底调查,了解和掌握了我县个人及单位收藏的1911年以前书籍55种88册,年代不明的待定书籍20种147册,完成资料查询跟踪服务课题2个。
(十一)三十周年县庆各项文体组织工作稳步推进。今年适逢××哈尼族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我局承办了大型迎宾晚会及庆典大会入场仪式和会场布置等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按部就班推进之中,大型迎宾晚会以“阿迷车”为主线,通过深入整理、挖掘民族民间文艺,集中展示了××境内哈尼族九个支系的哈尼文化,弘扬和继承了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入场仪式确定将有全县各乡(镇)及部门共30个方队组成。庆典主会场场地正进行修复,会场布置已进入实施阶段。
(十二)开展基层党员互助共建扎实有效。为纪念党的88岁生日,我局积极开展建党88周年纪念及互联共建活动。对挂钩点新安乡邓空村本着“挂真情、扶真贫”的原则,深入村民家中了解他们的生活、生产情况,并带去了文体局捐助的基层党员活动经费,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文体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团队精神与爱岗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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