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基金监督管理科成立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工作得以稳步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2009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2010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规
范和完善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监管内控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基金和资金管理和操作流程的规范性。
为进一步规范各项基金及就业再就业资金支出,防范基金风险,根据各项支出特点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局党组的安排下,在相关科室的支持协助下,重新组织修订完善了社保基金各项支出及就业再就业资金具体操作流程,确保了基金管理和各项操作流程的规范性,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工作实际,拟写了《清镇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清镇市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并及时呈报市有关领导审阅,并及时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对2006年、2007年度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工作进行常规检查并及时出具检查报告。通过检查就业局2006、2007年就业再就业资金会计档案及部份基础资料,就业再就业资金帐务处理基本按照会计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操作流程符合有关规定。
2、严格按照有关操作流程对就业再就业资金及社保基金各项支出进行审核,并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一是从5月份以来,认真审核每一笔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支出;二是每月下旬按时会同社保局退休科审核拟退休人员资料,并对拟退休人员有关情况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保证拟退休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确保基金支出安全完整;三是对2009年每季度、每月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有关支出进行审核;四是及时组织召开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联席会议,保证有关资金的及时拨付。截止目前,共审核发放12家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159.63万元;审核发放9家单位的社会保险补贴206.87万元;发放养老金7368.66万元,拨付丧葬抚恤费158.25万元,拨付遗属生活补贴117.99万元;支付职工医疗保险61.72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医疗保险31.93万元,支出工伤保险费用93.76万元,支付企业生育保险费用2.57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用0.43万元;支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20.93万元。
3、加强与社保局、就业局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对接,对各项基金和资金操作流程各环节内容进行熟悉了解,以便更能结合实际开展监督工作,使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基金和专项资金安全。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等。
5、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及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对2005年、2006年、2007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及经费拨付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并及时报告检查情况。二是对2009年每期开班培训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及时填写培训质量统计表,及时准确了解每期培训质量等情况。
6、对各乡镇劳动力分市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一是会同市财政、审计有关部门对百花湖乡劳动力分市场建设工程进行验收。二是对新店、卫城、流长劳动力分市场建设有关事宜进行现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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