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整改落实阶段的具体办法措施,切实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将学习实践活动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着重抓好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举办内部学习交流,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外出考察交流,通过请进来教、派出去学,不断提升中心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2、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充分发挥中心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会解决实际问题、赢聚大家智慧的作用,开展创建“一个支部一个特色”的专题活动,积极配合中心各项工作开展。继续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文章2-3篇,为上级领导当好参谋。严格落实中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落实专人负责电子公文传输。对中心网站进行适当改版,对照评比要求,参加全区党政系统网站评优工作,争取进入前20名。继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
3、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群众反映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方面热点、难点等问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完善中心内部廉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经办人、科室长,分管领导三级业务审核办理力度,重大及复杂交易项目集体讨论后进行决定。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做到常督促,常提醒。
4、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针对目前专业档案管理方式不一,资料存档保管各异的实际情况,由综合部牵头,协调组织中心从业人员进行档案管理培训,明确管理工作职责,规范招投标档案资料管理,对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全部资料(含电子版)集中长期保存;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企业招投标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记录存档,供招投标活动当事人查阅;加强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提升档案的利用价值。加强档案管理,推进中心档案管理工作上台阶,争取2010年通过市二级评定。
三、多措并举,重点重抓,着力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2009年,区招投标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现象比较严重。目前出现的全国普遍性的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现象,在实际调查过程中由于其行为隐蔽、利益复杂,很难找到证据。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和违法转包、分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督促区建设主管部门建立了建筑市场执法巡查制度。严格规范资格审查程序,依据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招投标管理文件规定,加大对中标人伪造经营业绩、资质证书、社会养老保险交纳手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审查力度,避免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和违法转包、分包等到扰乱市场秩序的现象发生。
二是中介代理机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规范。针对中介代理机构违规操作,帮助招标人从中运作、泄露内幕消息和利用自身熟悉法律、业务、人头的便利,既“吃”招标人,又“吃”投标人的问题,对代理机构逐一调查摸底,推行招标代理信用管理制度,加大违规行为曝光力度等,进一步规范约束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三是招标人法律意识淡薄。个别招标人对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不了解,出现招投标不公开、设置歧视性条款、违反法定程序等违法违规问题,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配合监管办在受理招投标项目时从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三个方面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备案事项执行情况的督查,从源头上防范了招标人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同时,强化对重点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管,从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到项目开、评标,实施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四是专家库建设还不够完善,专家水平参次不齐,日常考核培机制不健全,专家库的人员数量有限、专业范围单一,不能满足使用的需求。针对少数专家评委存在专家不“专”和评委成为“常委”的现象,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建议推行专家评委交叉任职,一名专家可同时担任一到多个专业评委,增强专家库的专家人数,扩大专家专业范围,完美专家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评委自动抽取和语音通知信息平台,使评委抽取过程日趋规范。对不公正履行评委职责和不正常参加评标活动的专家评委,建议由专家库给予暂停评委资格或清出评委库的处理,增强了专家评委的公平、公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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