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教学管理专项督导评估。
为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减负、提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教学管理,以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县教育督导室于3月13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普通中小学教学管理专项督导评估的通知》(屏政教督〔2009〕5号)。为进一步落实各中小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及开展情况,县教育督导室人员从3月至5月,分别深入到一中民中、玉小民小、白河中学、白河小学、胜利小学、宋庆龄希望小学、四中、新现小学等学校,通过与学校领导、教师座谈,参与学科组的课前讨论、课后反思,进入课堂观课等方式,就教学常规管理如何适应新课程改革,如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如何开展好校本教研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指导,为更好地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好各中小学校的教学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年初计划,按照《××县普通中小学教学管理专项督导评估细则(试行)》要求。5月27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抽调县教研室、一中民中、四中及县教育督导室相关人员组成了以督导室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一行7人的学校教学管理专项督导评估组,对白河中学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评估。通过评估,找出了目前制约白河中学教学质量提升的问题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同时对如何改进提出了意见建议。对学校以后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将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实施普通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的通知》(云政教督〔2008〕13号)要求,县教育督导室、教育局,于2009年2月1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县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屏政教督联〔2009〕1号)。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搞好自查。县教育督导室与县教育局在各中小学校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成了评估组,于5月6日至13日对全县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根据督查情况,积极撰写了《××县2008年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自查报告》,就目前我县中小学体育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建议,并向相关学校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3、开展义教经费专项检查。
为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国家“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县教育督导室与县教育局联合组成检查组,于5月6日至14日深入到四中、职业中学、一中民中、白云中学、二中、三中、白河中学等七所中学,新现、玉屏、白云、和平、新华五个中心校和新荣小学、白泥塘小学、白沙小学、白鸽小学、宋庆龄希望小学五所村小,就学生公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和住校学生生活补助款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采取听取学校汇报,走访学校教师、学生,查看学校账册、凭证,中心校与村小账相核对的办法进行督查。通过督查,各中学在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上,能够按要求规定使用,管理也较为规范。各乡镇中心校在经费使用上也能按规定进行使用。但部分村级学校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规范的地方,针对存在问题的学校,于5月25日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学校按期进行整改,确保义教经费规范管理和使用。
(五)不断探索新的督导工作方式和机制,促进××教育督导工作新发展。
1、建立教育督导结果公报制度,探索多元化督导结果运用方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号)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起草了《关于建立教育督导结果公报制度的实施意见》,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于2月18日下发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关于建立××县教育督导结果公报制度意见的通知》(屏政教督〔2009〕3号),将对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教育中心工作、教育热点、难点开展督导检查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和有关部门以公报的形式进行公布,以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以提高督导工作效能,增强督导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目前已按公报制度实施意见,对白河中学教学管理专项督导评估报告在××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网作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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