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文物保护持续推进,文化传承成效显著。一是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保护与管理。不断加强《文物法》的宣传和执法力度,组织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原则上一个季度不少于1次。二是对迁糯佛寺僧房进行修缮工作。三是将勐卧佛寺双塔、芒岛佛寺、迁糯佛寺进行材料的收集整理,并作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申报,申报材料已经完成。四是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普查第二阶段工作已全面展开,目前,已完成实地调查72个,计划年底全部完成。五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认真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申报工作,“芒岛傣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和“体育竞技项目-打陀螺”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列为省级保护名录,“体育竞技项目-打陀螺”被推荐申报国家级保护名录,已完成所有申报工作。同时,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人进行保护,完成了省级保护经费每人每年3000元的发放工作。
5、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有序。在“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方针的指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加大稽查力度,使全县文化市场更加规范。一是5月份召开了全县文化经营单位(户)年检培训会,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参训人员有: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三小印、音像制品,印刷业、棋牌娱乐室经营户法人共154人,就各项管理条例的学习,传达新的法规政策,并邀请防艾办专家就防治艾滋病知识进行授课,对经营户进行宣传教育,使经营户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二是做好年检换证工作,对证照过期和证照乱转让、消防安全不合格的经营户严格把关,出现问题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证照。三是加大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还定期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如:国庆期间,为期10天对全县文化市场进行大检查,邀请了市稽查队、思茅区稽查队和威远派出所联合检查,做到对网吧、电子游戏等文化娱乐场所检查一个不漏,对各娱乐场所包房设有反锁、未按规定悬挂标志牌和有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户及时提出整改。对网吧、电子游戏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户和学校周边经营娱乐场所的进行清理。对歌舞娱乐场所禁毒、防艾、社会治安、甲型h1n1流感防控进行宣传,并向经营户作了相关要求。发现违规经营的按照管理条例上的规定严肃查处,绝不手软。文化、公安两家对电子游戏室机种进行认定(游戏机和博彩机),便于今后管理。四是严格把好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全年审批各种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26家。
一年来,共检查网吧102次,电子游戏84次,歌舞娱乐场所88次,图书13次,音像制品127次,共出动检查人员375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6辆次,共查封电子游戏无证经营2户,限期整改2户,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7户,收缴图书1474册,非法音像制品1123盘、淫秽光碟109盘。通过检查,有效地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6、积极做好其他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年等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了各自的职能作用。二是积极做好挂钩扶贫点凤山文折村的帮扶工作,春节前,我局组织党员干部到扶贫点慰问困难户、教师及学生,为他们送去现金和慰问品,慰问贫困户7户。支持文折村现金和物折合人民币达12402元。三是以真做好老干工作,按月拨付专项活动经费,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活动,春节、重阳节开展节日慰问活动,召开老年人座谈会通报全县文化工作情况,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问候及时传达给他们。四是认真做好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扫黄.打非”工作,坚决打击盗版行为;加强对禁毒防艾宣传、督导工作,分别到威远镇、民乐镇进行督导2次;创建细胞工程,分别创建平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户)、平安科室、平安单位、平安户等评选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在国庆前后,实行系统各单位每星期一次零报告制度,确保文化系统上访为零。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年来,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县不是边疆县、贫困县,又不是千里边疆文化长廊县,省市文化配套资金很少。
2、县财政困难,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足;文化建设欠款多,文化单位缺少必需的事业经费。
3、文化基础设施薄弱,文化设施设备缺乏、陈旧简陋,县级没有图书馆,博物馆;7个乡镇文化站没有站址和活动场地,很多村文化室名存实亡,难以正常开展文化活动。
4、人才队伍断层现象突出,编导、文学创作人员和文艺演出专业人才紧缺,因政策和人事管理体制制约,文化单位人员能进不能出,造成人才引不进,富余人员流不出,影响了文化事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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