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政府的重要决定上来,我委认真处理了××湖保护管理和旅游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严格景区民居建设规划管理工作。针对景区内出现的民居建筑乱建乱盖和未批先建的违规现象,我委先后多次召开景区民居建设规划审核工作会议,对符合《××湖景区综合规划》和相关法规要求的民居建设户,在接到农户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及时给予批复;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和未批先建的农户,由我委和景区管理处作出不允许修建的明确回复,并及时下达了停建通知书。到目前为止,我委已严格按照民居建房审核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规划审核程序和相关条例规定的31户民居建筑给予了批复。同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对洛水、里格、小洛水等村寨的12户违规违章建筑下发了停建通知书,并请求县人民政府和县法院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违章建筑户给予依法处理。通过严格民居建设的规划审批管理程序和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了环境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同时也增强了景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树立了管委会保护景区环境资源、严格依法治旅的良好形象。
二是严格规范广告招示牌设置等旅游从业行为。一年来,共拆除各种不协调广告招示牌58个,按规范要求设置广告招示牌29个。与市委党校联合,邀请专家在景区举办系列知识讲座,得到了景区干部群众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努力促进环境卫生的有序管理。针对景区环境卫生还存在一些死角、环卫整治工作战线长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对环境管理服务公司的领导,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努力提高人员素质,认真搞好洛水、里格、三家村、尼寨、小洛水等沿湖村寨及景点的绿化、美化和门前三包责任制,认真做到定人、定岗、定线,定期对景区公路、标示牌、垃圾桶、路灯、污水处理设施、绿化设施进行维护,严格禁止在湖边洗衣、洗车、停车及乱扔垃圾,切实抓好节能减排,有效提升了景区环境质量。一年来,共清运及焚烧各种垃圾1345吨,处理污水量26.4万吨。
四是加强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督促××湖景区管理委员会成立××湖景区专职消防队》的要求,结合景区具体实际情况,我委及时组建了由稽查队和环境公司人员参加的景区兼职消防队。进一步加强景区消防安全教育和整治工作,严禁外来游客在景区内生火做饭。一年来,我委与消防部门、海事处共同开展了对里格、洛水、三家村、小洛水等沿湖村寨村民的水上安全和消防安全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共500人次;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与宁蒗县林业、消防等相关部门一道共同带领景区各族群众及时扑救了民居火灾两起,扑灭了森林火灾一起。
五是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宁蒗县西布河乡马龙湾村和红桥乡大梨树村,认真开展扶贫挂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针对马龙湾自然村基础设施薄弱,生产生活条件差,产业发展滞后的状况,我委投资3万元与市科协联合实施了马龙湾自然村10千伏通电工程、人马驿道工程和群众人畜饮水工程。同时,配套10万元资金修建了红桥乡大梨树村通村公路。进一步带动了贫困山区的科学发展。
六是为切实解决好在建设污水处理厂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遗留问题,结合“保稳定”和关爱民生工程的实施,于今年4月份投资50万元实施了竹地摩梭村的通村弹石公路给水管网维护和竹地垭口至女儿国格姆女神山庄的弹石路面工程。9月份,又投资80多万元实施了三家村到蒗放的10.32公里关爱民生保畅通工程,切实为景区群众排忧解难,受到了景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七是切实抓好景区收费站、稽查队、游客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的服务工作。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地解答游客咨询,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使各项服务完成率达到100,游客满意率达到98,树立了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
三、切实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积极树立景区品牌形象
一年来,我委通过新闻媒体与网站,及时全面报道女儿国项目和环湖公路、4a级旅游景区创建等重点项目规划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使××湖得到了多渠道的对外宣传,为景区品牌形象的树立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是中央电视台《聚焦三农》、《共同关注栏目》和云南电视台、××电视台、攀枝花电视台、《中国环境报》、《旅游周刊》、《云南日报》、《××日报》等对外宣传媒体,全面报道××湖景区保护管理和开发建设情况。
二是利用管委会门户网站和阳光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湖景区女儿国项目、环湖公路和4a级景区创建等重点项目建设息信9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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