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局负责标准厂房建设的组织协调并牵头组织对标准厂房进行竣工验收。
县国有资产经营中心负责标准厂房建设各项具体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的审核、立项。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标准厂房建设的土地供应和审核。
县建设局负责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和工程预算的审核,规划室负责标准厂房建设的规划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对标准厂房的竣工验收,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标准厂房扶持政策及补贴、奖励的审核、兑现。审核工程预算。
县环保局负责标准厂房建设的环境评估和监测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标准厂房建设的安全生产审核。
县消防大队负责标准厂房的消防安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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