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档案管理是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林权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内容:
1、林权改革档案是指在林权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2、林改档案管理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林业部门在做好区级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的同时,同时对乡(镇、街)林业站、村集体的林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验收。
二、档案管理人员和职责
1、档案工作由xxx同志专人管理。
2、林改档案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㈡负责林改档案管理制度与工作标准的制定。
㈢负责林改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提供利用等日常服务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登记
档案室建立档案登记簿,将所有档案详细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存档者须在登记簿上签名,方可将资料入档,否则档案管理员不予接受。
四、材料归档和档案的查阅、移交
1、林改档案一般按年度归档管理,资源调查、林权勘验等图纸资料,一般应装订或折叠成册,林权登记档案材料,一般以宗地为单位保管。
2、林改档案整理后,要统一编制检索目录、案卷目录等,做好科学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按照行政级别,林业局、乡(镇、街)林业站、村集体要分别建档。区级林改领导机构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设立单独全宗管理;各乡镇形成的林改文件材料由乡镇林业站保管;各村形成的林改文件材料由各村档案室保管。村民小组应确定专门人员对村民小组形成的林改专题材料进行保管。
4、所有的林改档案不得随意外借,查阅档案资料,需按有关查阅规定办理,并进行登记。在查阅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并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翻阅无关资料。如确需把档案带离档案室或复印的,应经局领导同意,并办理好借阅手续。
5、档案管理人员对移交的各种林改档案、资料,要办好移交、接收手续。
6、档案室管理人员因故变动时,应在领导的监督下向新的档案室管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并在移交表在签字。
五、奖励与处罚
1、对于在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等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林改档案失真、损毁或丢失的,视情节严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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