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专业技术干部的资格评审、聘任、考核及评选优秀专业技术干部的程序和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专业技术干部
2引用标准
2.1人职发〈90〉第4号《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2.2人职改字〈87〉10号《关于在企业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2.3晋纺科字〈97〉6号《关于山西省纺织系统科技功臣、科技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3.1.1组织机构
a)由总经理、各部门主管领导、人事教育处处长、宣传部长等组成公司职改领导小组,领导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b)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教育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c)成立工程、经济、卫生、会计、中学、小学、技工学校、统计、政工九个专业初级职务 评审委员会,负责本专业的初评工作。
3.1.2评审程序
a)个人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高级5份,中级4份,初级2份;
技术报告或学术论文,高级5份,中级4份;
学历、技术工作资历证明各1份;
工作总结,高级5份,中、初级各1份;
外语或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技术成果证明,技术革新获奖证书各1份;
其它可以证明本人工作实绩、业务水平的材料各1份。
b)基层单位按要求审查个人申报材料,写出考核评语及推荐意见;
c)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提交各专业评审机构;
[NextPage] d)各专业评审机构通过无记名投票(或打分)方式,确定担任相应技术职务人员的名单;
e)由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记要,写出考核评审评语和评审意见,填入申报表;
f)需经上一级专业职务评委会确定职务的或委托地区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由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推荐意见,经总经理审查同意后转报;
g)经相应专业技术评委会确定,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由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各相关单位和本人,并负责资格材料的及时归档;
h)本人申请转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申请转换专业的评审条件重新评审任职资格。
3.1.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按《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办法》执行;
3.2专业技术干部考核
3.2.1考核
a)由总经理授权总工程师和各专业技术职务和评委员会主任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专业技术干部的考核;
b)各专业技术职务初评委员会具体实施本专业考核;
c)人事教育处负责检查各专业的考核情况。
3.2.2考核内容
a)工作实绩、工作能力、职业道德;
b)人事教育处协助各专业初级评委会依据上述内容制定本专业的考核细则。
3.2.3考核的办法
3.2.3.1日常考核
a)各单位行政领导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或任期目标,定期(每季一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实绩考核》表,并报人事教育处备案;
b)人事教育处定期深入基层单位考核专业技术干部的工作情况和技术攻关、技术改造项目的落实情况。
3.2.3.2年度考核
a)每年年末,由被考核人填写年度考核表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b)单位领导审查,并填写评语和意见;
c)专业技术职务初评委评议考核,写出年度考核评语;
d)人事教育处汇总考核情况,报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公布,并将年度考核表装入被考核人的技术档案。
4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人事教育处负责检查与考核,并接受公司每月一次的一体化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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