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抓好500万元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职工养老保险指标的下达和督查落实,没有及时开展的,每起扣1分;发现使用童工的,发现1人扣1分;如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人扣2分;情节严重的,按效能追究办法执行;
5、没有及时完成市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技改投入、招商引资等考核目标的,每例扣5分;
6、协助企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凡出现到镇主职领导投诉的,每例扣2分。
农业方面:
1、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否则扣2分;
2、抓好各线业务培训工作,否则扣1分;
3、抓好水利、森林防火、绿化造林等督查落实工作,确保完成市下达的考核目标,否则每项扣5分;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及时组织处理的,每例扣2分;
4、抓好农经等报表上报工作,否则每例扣0.5分;
5.抓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和农民信箱工作任务,否则扣2分。
三、综治中心
1)各村治保调解委员会组织落实,制度完善,档案规范,全镇达不到80%的,扣2分。
2)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经常对不安定因素进行摸排,因办公室人员没有主动配合而造成矛盾纠纷或上访的,每例扣1分,造成重大上访事件且影响严重的,每例扣5―10分。
3)对按要求移送来的纠纷,一般案件要求在一个月内结案,重大疑难案件,报镇主要领导,一般在三个月结案,否则每例扣1分,移送上级机关的加倍扣分。
4)协助村指导员办理治安、纠纷案件,推托不参与的,每发生一例扣2分。
5)及时做好上级转入上访信访的登记、移送和督促催办工作,结报率达90%,否则每例扣1分。
6)民间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7)“两劳”回籍人员帮教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否则每例扣1分。
四、社会事业办公室
民政工作
1)殡葬改革常抓不懈,做到遗体火化率、骨灰处理率达两个百分之百,否则每项扣2分。发生违规建造坟墓的,每一例扣0.5分;隐瞒不报的,扣1分。
2)认真做好退伍安置、军烈属优抚、救灾救济、扶贫帮困、五保供养和办好敬老院等工作,不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扣1分。
3)按上级要求完成征兵任务,否则每少一人,扣3分。
计划生育
1、计划生育率、当年生育长效措施落实率、计外怀孕率达到市考核要求,每差一个百分点,扣0.5分;超出指标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2、查孕查环率达不到100%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外出、外来流动人口出证、验证率达不到标准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
4、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否则每例扣0.5分。
5、完成计生协会工作,否则每例扣1分。
6、协助配合管理处计生工作,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的,每例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10分。
科教文卫
1、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发生一起校舍安全事故的,每起扣1分;重大事故的,每起扣3分;造成学生死亡事故的,死亡1人扣10分;
2、健全城镇环卫制度,及时制订年度环卫费收交标准。凡制度不全,责任不明,督查不力的,每例扣1分;
3、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工作。发生10人以下食品卫生中毒事件的,每起扣1分;10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的,每起扣2分;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的,每起扣5分;5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或有人员死亡的,每起扣10分。
五、村镇建设
1、农村私人建房审批、放样按规范操作,否则每例扣2分;
2、加强土地管理,严把审批关,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每例扣5分;
3、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因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未验收通过的,每例扣2分;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死亡1人扣5分;
4、各项工程按规定公开招标,按程序公正操作,否则每例扣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每例扣10分。
5、做好土地整理、宅基地整理、村庄整容、新农村建设工作,因工作不力而达不到上级部门验收要求的,每项扣5分。
第三部分奖励分项目
办公室、工作中心在招商引资、技改、农业基地(包括农庄经济、休闲旅游项目)建设、工作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创建、个私经济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的,由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后,对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个人最后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2分。同一项目获奖不累计,以最高分计。
一、驻村工作
(一)、完成10万元以上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每项奖2分;土地整理新增面积30亩以上,奖2分,50亩以上,奖3分;宅基地整治新增面积10亩以上,奖3分;通过新农村建设验收的,奖4分;协助完成镇重点工程项目的,奖2分。
(二)、新增效益农业连片30亩以上,奖2分;50亩以上,奖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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