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劳动管理是生产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司对劳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直接与经济利益挂钩。公司企管委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公布。
三、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
1、因私事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前书面请假,准假后方能离开本岗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或家属发生急、重病和意外重大事情)不能事前请假或延长假期时,应用电话方式补办请假、延假手续。
2、因私事请假,原则上每次请假天数最多不超过十天,全年累计请假天数最多不超过二十天,事假一律不计出勤,扣发工资。
(二)工伤假
因工负伤,必须凭“工伤事故报告单”或医院工伤事故诊断书,经公司行政科审批后方可按工伤处理。否则按病假处理。
(三)非因工伤假和病假
1、非因工负伤和病假一律要有医院证明,外诊病假要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生证明,经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如不按上述办理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假期的生活待遇按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病伤假期间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办理。
(四)婚假
结婚可持证明到公司行政科办理允假手续,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若无故延长假期者,按事假处理。
(五)丧假
职工的父母、夫妻、子女或直接抚养的旁系亲属死亡时给假期三天,工资照发,往返车船、住宿费自理。
(六)产假
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文件办理。
(七)探亲假
1、已婚的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给予每四年不超过二十二天的探亲假(未婚职工每年一次二十天)。
2、学徒工、临时工期间不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八)职工的请假单经批准后交企管科作为考勤的依据。
(九)凡未经有关领导批准的假期或超过批准假期天数而又没有足够理由和有关证明文件,其超过的天数均作旷工处理。
(十)职工请假一天由值(班)长批准,两天至五天经值(班)长同意后由科、室、站级领导审批;五天以上经值(班)科、室、站领导同意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各科、室、站的正副职因事请假均由总经理批准。
四、考勤办法
1、各部门以科室、班级为考勤单位,指定专人(各班、组由班、组长负责)实事求是地进行考勤。考勤应逐日进行记录,严禁到月底一次性记录;考勤表应挂在墙上,让职工共同监督。
2、考勤人员应把本科、室、站、班组的全部人员根据出勤情况,按照考勤表的说明、符号,准确、完整地进行考勤,不得漏考,如有长期、短期离岗读书、培训或长期、短期借调到外单位(由借调工作单位考勤)等情况,应在考勤表内用文字说明。
3、各科、室、站、班务必于次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考勤表送企管科(如遇休息日的类推),由企管科审核后交计财股劳资员,以计发工资和奖金,违者按有关制度处罚。
4、职工请事假、探亲假、病假、婚丧假、产假、计生假,请假条应附于考勤表上;上交的考勤表必须是原件,不许交复印件。
5、职工因补休、抢修、外出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时翻牌报到上班的,由班组长开列名单报企管科值日员,否则,按缺勤论处,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职工无理取闹,故意怠工的,作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惩处。
6、昭平变电站、调度室,巩桥变电站,发电站,门卫值班的正常出勤按公司本部正常出勤天数计算。
7、昭平变电站、昭平调度室、巩桥变电站,发电站、门卫班每人每月比公司行政每月每人正常出勤多出的工时,按小时折换为天数计算发给加班票。
8、因病住院者,如有属有效期内的补休假,可作补休处理。
9、职工因病和非因工住院需要护理,家属属本单位职工的,不计出勤,只发给工资;特殊情况,由公司指派本单位职工去护理的,计出勤。
10、职工加班,原则上由所在班、组提前1天报所在股、室、站批准,办好加班手续,写好加班票,违者无效;特殊情况(指施工、抢修生产班组)由班、组长在加班后2天内补办加班手续。
11、加班,原则上采取补休制,特殊情况发加班票,不计出勤,但必须有超勤都能补休。严禁先补休后加班超勤补上;承包工程或有承包性质的加班,不计超勤(其超勤由承包单位自行补贴)。
12、双休日及晚上经批准加班的,不计出勤,发给加班票;法定节假日加班,领取按规定发放的加班费,并计当日出勤,不给予补休,运行人员休息日如遇法定节日的,发给150%的加班费不计出勤,不给予补休。
13、超勤作补休处理,应掌握在下一个月补完,特殊情况需延期补休的,需经部门领导同意(科、室、站正职需经分管副经理同意),妥善安排。
14、抄表人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抄错计量电能表,每次扣款20元,因此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