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判处劳动教养,停止使用公民权的分子,已经加入工会的,在劳动教养期间停止会籍;在解除劳动教养后,经职工群众讨论同意,可恢复会籍;
开除局籍留用察看的人员,已经加入工会的,在留用察看期间,一般不处理会籍。
4.2.4.5 保留会员会籍处理。下列情况可以保留会籍:
会员在服兵役期间;
会员因离、退休或因疾病残废停止工作时;
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
援外人员;
会员调入无工会组织的单位。
4.3 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
4.3.1 XXX供电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4.3.1.1 审议和批准公司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4.3.1.2 讨论并决定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工作计划;
4.3.1.3 讨论并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4.3.1.4 民主评议公司干部;
4.3.1.5 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4.3.1.6 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局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
4.3.2 XXX供电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4.3.2.1 XXX供电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工会会员,一般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工会会员直接选举产生,工会会员代表的各种比例同公司职代会代表,详见《民主管理标准》。
4.3.2.2 会员代表选举产生后,将名单提交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4.3.3 XXX供电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4.3.3.1 思想准备
4.3.3.2 组织准备
4.3.3.2.1 确定大会的组织领导,一般由本届工会委员会主持。
4.3.3.2.2 换届时提前三个月左右向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提出召开工代会的请示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
拟定大会召开的时间、任务、代表人数和结构,代表的产生办法;
下届委员会委员、经审委人数、构成、根据和选举方式;
下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经审委主任等职数构成和选举方式;
已经拟推的工会正副主席候选人推荐方式及候选人自然情况。
非换届时可提前一个月左右向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请示报告。
4.3.3.2.3 向下级工会发出关于召开工会代表大会的通知,其内容一般包括:
召开大会的依据;
大会的任务;
大会召开的时间或预定时间;
筹备大会的组织领导;
大会代表总数、构成及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代表的条件及代表的产生办法
其他具体要求。
4.3.3.2.4 其他工作,主要包括:
草拟并印刷大会机构和负责人名单;
草拟两个委员会的选举办法;
设计印刷选票,预备票箱等。
4.3.3.3 舆论准备,由大会秘书处负责。
4.3.3.4 材料准备
4.3.3.4.1 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内容一般包括:
回顾和总结过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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