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5.8 计票;
4.4.5.9 公布计票结果,即收回票数、废票数、有效票数,每个候选人所得票数,另选人得票数;
4.4.5.10 4.5.5.9宣布选举结果。
4.4.6 选票
4.4.6.1 选票样式一般根据具体情况临时设计;
4.4.6.2 选票上候选人姓名应以姓氏笔画为序,从少到多排列;
4.4.6.3 为防止意外,选票一般印刷颜色不同的两套,一套为正式选票,另一套为备用选票。
4.4.7 选举结果的报告与批复
4.4.7.1 选举结果的报告内容(上报上级的):
召开大会及工会委员会的时间;
选举的方式及到会代表和应到会代表总数或百分率;
有效票数;
主席、副主席的实际票数;
主席、副主席的自然情况登记表、干部审批呈报表等。
4.4.7.2 选举结果的批复。一般情况下,上级工会会及时批复下级工会的选举结果,但遇到特殊情况时,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由党委、工会共同检查并考核
5.2 本标准考核与公司有关经济责任制挂钩。
5.3 按通用考核管理标准规定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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