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各车间、部门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把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⑥每年的年终,由设备部组织会同各归口部室和使用部门,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并向财务部汇报、核准。
第五章 在制品盘存
一、总则
1、为了正确计算各车间、部门流通在生产过程中的用纱量,加强各车间、部门在制品的实地盘存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每月的月终盘存一次。盘存的截止期限一般为下旬25号。盘存的具体时间由有关部门安排在月终前完成。织布车间中班入库产量则倒计日用纱量另附表说明。
3、为了不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除了有条件可以实行停机盘存的工序外,实施不停机盘存的方法。
二、组织、分工和准备工作
1、全厂的盘存工作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安排。主要职责是制定在制品盘存制度、统一盘存方法、盘存截止时间、检查全厂各车间、部门做好准备工作、执行工作,抽查各车间和部门所盘存上报数字的准确性。
2、车间、部门的盘存工作,由各车间、部门的主管领导,指定专人具体组织安排盘存工作。并按盘存报表的内容、规定、汇总上报财务部、生产部。上报日期是月后1日下班前。
3、具体盘存工作
在车间、部门领导下,各盘存工作及专职人员会同当班值班长、记录人员、生产组长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在盘存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例如某些呆滞不动的可先盘点,品种纱支堆放排列要整齐,便于盘点复查核对。在盘存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分工责任要落实,确保盘存数字的准确性。
三、其他
1、各车间、部门盘存在制品数量时,要用粉笔在地上、车头或其他适当的地方标明,以便复核。
2、本制度的修改与解释权属财务部。
第六章 产成品管理
为加强物资管理,适应生产发展和市场变化的形势,结合我厂的具体情况和出口内销产品的不同要求,确保产品的完整,各部门对产成品的进出仓,必须做到手续完整,及时清算,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则
1、产成品的管理分检验部和成品仓。凡织准车间下机产品送交检验部检验后为入库完工产品。检验部不对外发生销售行为,一切销售均应通过成品仓核算。
2、下机检验后成品的收入送整,进成品仓,厂内自用的领用和成品仓的收入,发货均需二进制填制有关单据,发货人、收货人签章,办妥有关手续,才能办理产品出仓。同时根据需要有关账簿记录,填制有关报告,做到手续完整,及时结算,核算准确。凡未办理有关手续的,产品一律不能出仓。
3、经管仓库人员,必须履行职责,确保产品完整严格执行产成品管理制度,督促有关人员办理出仓手续,对不遵守本制度的,有权拒绝办理成品的进出仓,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检验部送坯布到成品仓,由坯布记账员填妥产品送整(货)单,连同货物一齐送交成品仓库。成品仓库管理员按实物点收签名后,退回送货仓库坯布仓记账员和产品仓记账员入账。如单与实物、或数量不符,应更正后签单。
代客户转交整理厂的坯布,亦按上述规定办理进仓手续。不论何处出货,均须填写“送货码单”办理客户提货手续,交成品仓记账员作为即进仓即出仓记账,并交生产部登记交货和收款。检验部填写送整单应按格式填写齐全,包括码折米,成品整理还要填写伸缩率和折算成品长度,不得遗漏。
5、客户提货,应在“送货码单”签收,如搬运货转车,应由搬运工签收,否则仓库不在派车单签名。车队对派车单无仓库或经办人签名的不计工资。
送客户的样板布,也要按本条规定办理,填写“送货码单”,如属不收款的,由生产部填写交货清单经主管领导签名后,注明不用收款,并把提货联及仓库核对联交财务部转交成品仓,作为其他付出处理并核销交货记录。
客户提货在送货码单签收后,成品仓记账员应在交货栏记账,凭财务部把受款后的交货清单提货联和仓库核对联登记销售及核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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