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福利
为了激励员工、满足公司长远的对人才的吸收作用,除了付于员工的工资外,公司为员工设了相应的福利项目,具体包括降温费、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有薪假、节日补贴、婚育补贴、车费补贴等
5.3.3.1降温费
依据员工从事工作场所的不同设置不同的降温费用。
5.3.3.2工伤保险
为了给员工提供户外工作的基本保障,参照《深圳特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公司按市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年底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千分之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5.3.3.3社会养老保险
为保障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参考《深圳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公司综合员工的职别,工龄及对公司的贡献程度等因素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企业为满足条件的深户员工按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购买9%的养老保险,非深户按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购买8%的养老保险,另员工自己负担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5%。
5.3.3.4医疗保险
为保障员工的基本医疗权益,参考《深圳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结合公司内员工的贡献程度、职别、工龄等要素,为深户籍员工购买医疗保险。按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4.8%征集保险费用,其中公司付担3.6%,员工自己承担1.2%。
5.3.3.5有薪假
依照国家的法规:元旦一天、五一三天、国庆三天、春节三天计10天有薪假;另凡在本公司满一年以上员工婚假10天,晚婚者增加10天的假期,丧假10天。
5.3.3.6节日补贴
为体现公司的人本政策、春节等重大民俗节假日,公司依照经营状况由总经理现提出补贴计划,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公共负责实施。
深圳XXXXX有限公司
薪资福利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6007
版次:A
页次:5/6
实施日期:
5.3.3.7婚育补贴
参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同公司适龄员工女性享受一个月产假,晚育者增加15天假日。男性员工有10天看护假。
5.3.3.8其他补贴
如话费补贴、交通补贴由各部门视具体情况拟制方案,报由公司管理小组复核并报总经理审后执行。
5.4薪资福利制度的执行
5.4.1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工资按本制度薪资标准所对应的级资工资总额80%支付,转正后按标准中相对应的级资工资额100%支付,其中各部门工作人员需求申请时应确定待聘职位的待遇职等、级次。
5.4.2假期工资
在公司规定的休假期内休息的,享受基本工资,参考《考勤管理规定》
5.4.3转正工资
依照公司同员工间的共同协议,员工职等的人员试用期满为一个月,组长、主管的试用期为两个月,经理级以上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参照5.4.1执行。经试用考核合格期满后由部门转正申请,流程参照《人事异动管理规定》执行。
5.4.3员工工资晋升
依照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其对公司所做的贡献和公司岗位需要,由员工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副)总经理核准后,可对员工进行工资晋升,详细流程见《人事异动管理规定》,其标准为在现有工资总额与升职后相对应的工资总额最相接近的工资等级基础上升一个等级,特别贡献人员可调开两个等级。
5.4.4年底调薪
(1)调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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