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认真负责处理各种信访事项,对申诉、求决类信访件处理及对举报信访的查处做到迅速、准确、到位记1分。
3.准确高效处理立案、办案、结案(5分)
①立案占本级信访总量的15%以上记1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②按规定时间、标准办理处理好信访案件,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处理结果记1分,否则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
③凡上级批示转办(交办)的案件,本级领导必须亲自办理记2分,否则不记分。
④凡信访件上署有举报者真实姓名的,必须保密,严禁出现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没有出现打击报复记1分,否则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
4.做好信访信息、报表、交档工作(10分)
①加强信访信息的开发利用,按时报送信访信息,全年不得少于12条(含季报、总结、分析)并保证信访信息的质量记4分,少1条扣0.5分。
②及时上报信访统计报表(报表时间为:12月、3月、6月、9月的5号前,3月和9月分别为半年报和年报)记3分,没有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③上报的信访统计报表要保证质量,填写须规范、工整、无数据与逻辑错误记3分,每出现1次逻辑错误扣0.5分,扣完为止。
三、流动人口(40分)
1.外出流动人口办证率达98%记8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2.流入流动人口持证率和验证率均在98%以上记10分,每项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孕检率达98%以上记4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规范发放记4分,发现1例办证不规范或拖延的扣1分。发放假《婚育证明》的该项记零分。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按标准收费的记4分,发现一例乱收费、搭车收费的不记分。
6.按时上报省际流入人口报表(每月2号、17号前),资料装订归档的记5分,没有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7.每年开展流动人口大型清查两次,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和结果的记5分,清查次数少于两次或未上报情况的扣2.5分,扣完为止。
乡(镇)、办计生人事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一、乡镇有基本符合标准的“四位一体”机构,街道办事处有B超机,记10分,没有不记分。
二、39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40分)
1.机构设置中单设计生办的记8分,没有单设的,此项不记分。
2.计生工作人员编制数按规定备齐记6分。
3.工资报酬、养老保险和岗位津贴落实的记6分,一项未落实扣2分。
4.计生工作人员中,乡镇有2名以上医卫专业毕业的技术人员、办事处有1名以上医卫专业的技术人员记10分,少一人扣3分,无技术人员扣10分。
5.计生工作人员中有一名计算机操作员且有资格证,记10分。
三、村、组计生队伍建设(40分)
1.100%的村(居)委会有“三位一体”阵地,有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记10分,每少一个村扣2分。
2.100%的村(居)委会、单位配有专(兼)干,村(居)委会专干中“三合一”型的专干达10%记10分,每少1%扣0.5分。其中每10%专(兼)干的工资未况现扣3分。
3.居委会、单位专(兼)干有固定工资,村专干报酬不低于村党支部书记的80%记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未兑现的不记分。
4.组有女指导员,车间、分厂有专(兼)干并落实了报酬记10分,少一名指导员扣1分,未落实报酬扣2分。
四、培训工作(5分)
乡(镇)、办事处或单位每年对村(居)委会专干和指导员培训一次以上,记5分,没有培训不记分。
五、日常工作(5分)
按时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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