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此项内容的考评,注重民主监督和群众公认,采取群众评、领导评、互相评等方式,全方位考查评价各单位、各工作人员的现实表现。
3、针对群众反映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和个人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
4、对群众满意率低的干部,要给予警示和戒免,当年不得评优、晋职、列为后备干部。
5、对群众不认可的干部,进行停职侯岗处理。
服务“四限”制度
1、限时:简化手续、限定时间、工作不推诿。服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2、限地:深入基层、限定地点、工作不绕弯。镇设服务大厅村设便民服务室,村妇联主任和记帐员为便民工作联络员。能到户办的事不到村,能到村办的事不到镇,能到户办的事不上推,需要到旗办的事镇统一代办。
3、限事:明确权限、限定事项、工作不越权。切实转变职能,真正变管理为服务。
4、限费:政务公开、限定标准,工作不滥收费。
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
1、为满足群众对各类致富信息的需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2、通过电脑上网、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做到全面、系统、快速、准确、真实。
3、对获取的信息要分门别类进行系统整理,根据时效性和种类的不同,加工制成信息产品。
4、通过电视节目的信息,信息发布会、板报、橱窗、宣传单等形式进行信息发布,每年月发布一次。
5、信息发布要有计划、有针对性,要结合当地经济实际,要有详实的材料,建好信息发布的档案。
服务承诺制度
1、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镇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村干部必须认真对待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咨询、请求等服务事项。
2、领导班子成员受理的服务事项,属职责范围内的,立即答复与处理,属需部门处理的,立即指示给相关承办人,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程度,限定服务办结日期,交承办人处理。
3、镇村干部受理的服务事项,必须立即着手解决处理。属政策和技术咨询方面的,自己能予以答复解决的,立即予以解决;答复解决有难度的,立即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属矛盾纠纷类的,按“三级调处”程序办理。
4、服务事项原则上必须在受理后10日内解决,领导指示的,按指示限定时间解决,除极特殊情况外,最长解决时限不得越过30天。
5、领导干部年内服务事项每人不少于10件,镇干部每人不少于5件。服务指标完成情况,记入干部年度考核,予以奖惩兑现。
学习培训制度
1、“满意服务政府创建”活动要以学习培训为教育的主要形式,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2、在活动中,镇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每月不少于2天,村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2天,干部、党员每人每月自学达到20课时以上;
3、在学习内容上,除镇领导小组规定的学习篇目外,各支部、每位干部、党员要结合各自实际选学相应的自学文章;
4、集中培训参训率镇干部要达到100%,农村党员要达到85%以上,镇、村干部掌握实用技术6项以上;
5、要坚持记好学习笔记,镇村干部要达到5000字以上,农村党员初中文化以上文化程度的要达到2000字以上。
信息反馈制度
1、满意服务政府创建活动要注重并认真做好活动情况反馈,加强上下沟通联络,确保活动有条不紊地实施。
2、在创建活动中,镇领导、镇干部、调处组、镇直负责人、干部及时将服务情况向镇满意服务政府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3、在创建活动中,由服务队队长将运行情况按阶段、分步骤地及时向活动办公室反馈。
4、值班人员要在值班中或次日交班前将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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